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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藏着10吨危化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1:54 东南快报

  近日,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海沧区工商局查获了该区今年最大一起液氨危险化学品案。

  据悉,事发地点在该区东孚镇凤山村,大量危险化学品被藏在一简易搭盖厂房内,而周边全是居民住房。这座厂房约1000余平方米,堆放着大量用一些废弃钢瓶装置的液氨,重量约10吨;同时执法人还在厂房、工人宿舍及生产车间发现20余吨散装的氨水(含化学试

剂)和稀释氨水,现场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安监局执法人员称,氨是有毒气体,若泄漏至大气中,扩散到一定范围,易造成急性中毒和灼伤。当空气中氨的含量达到一定浓度,30分钟内即可造成人员中毒。

  经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未发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当事人系湖北人士,是一名辞职的中学化学教师。

  由于当事人未采取有效防爆措施和消防措施,涉嫌无证生产液氨、擅自储存危险化学品。目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和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这些危险化学品进行暂扣,转移至安全仓库。

记者 冯逵 实习生 王绍明 通讯员 彭钢柴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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