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黑保护伞”获刑8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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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5:20 钱江晚报 |
广东四会“龙兴社”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8月10日在肇庆市中院一审宣判,31名“龙兴社”成员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2项罪名,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徒刑到1年4个月不等的刑罚。引人关注的是,原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国阳和原治安管理股股长张伟洲也在此案中“落水”,以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获刑8年半和6年。据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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