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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候七载终可领回部分储备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6: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核心提示

  珠海华夏学校曾轰动一时:该校原法人代表戴俊明挪用过亿元教育储备金投资房地产失败,导致逾亿元教育储备金无法归还,成为因挪用教育储备金而被捕入狱的广东第一人。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前日下午针对华夏学校5177万元可执行款的分配方案召开听证会。

  而具体的分配方案有望于20日前公布,苦候了多年的学生家长终于有望领回部分储备金。

  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苏倩文)轰动全国的珠海华夏学校原法人代表挪用教育储备金案再起波澜。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前日针对原华夏集团目前可执行款5177万元的分配方案召开听证会,数百名学生家长从珠三角各地赶到珠海参加听证。

  但因僧多粥少,数百债权人及债权单位只能按约20%的受偿比例获得执行款;这意味着当年人均交纳25万元教育储备金的学生家长,等了7年之后如今最多可领回5万元。具体分配方案将于8月20日前公布。

  生均收取教育储备金25万元

  今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93年投资兴建了当时颇有影响的民办学校——珠海华夏学校,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面向社会公开招生。生源来自广东、广西及在珠三角地区投资的港、澳、台同胞子女。学校向每个学生收取教育储备金18万至28万元,人均25万元人民币,并承诺在学生离校时全额退还,前后共招生1000多人。

  1999年,公司法定代表人戴俊明因挪用上亿元教育储备金盲目投资,导致学校难以维持而被迫停止办学。次年9月,戴俊明被公安机关抓获,香洲区法院随后以挪用资金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等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成为广东因挪用教育储备金而被捕入狱的第一人。与此同时,多数家长向法院提出诉讼,寻求法律途径追讨教育储备金。

  从1998年起,珠海市香洲区法院陆续受理了以珠海华夏学校、今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847宗(其中834宗为退还教育储备金案件),申请执行总标的约2.36亿元。另有正在审理尚未取得生效法律文书的案件43宗,诉讼标的额约1201万元。

  具体分配方案20日前公布

  昨日,记者从香洲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自2003年,涉华夏学校(含华夏集团)系列案件由该院统一执行后,该院分步清理了涉案财产。目前该院已执行到华夏学校(含华夏集团)的财产有:已追缴被挪用到珠海玉雅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金1422万元,已拍卖成交的原华夏学校内的钢琴、空调、电视机、大客车等动产36万元,某职校以6915万元买下了原华夏学校围墙内不动产及其他资产,合计8374万元。

  但扣除已经抵押或支出的,目前实际可分配余额仅有5177万元,而目前涉及华夏的债权人及债权单位近千,即使这些钱完全退回给学生,人均也仅能得到5万元。据悉,有关部门决定各债权人受偿比例约20%左右。在前日召开的听证会上,从深圳、阳江等各地赶来的学生家长代表、代表律师等分别就各自对款项的分配提出了意见。意见主要集中在工程款支付优先、教育储备金支付优先及按受理时间先后来分配三条原则。

  据悉,在充分听取各申请执行人对款项的分配意见后,合议庭将在听证会后经合议作出分配方案,具体方案将于8月20日前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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