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桉树可以种 发展要适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9:03 南方日报

  省林业局出台《意见》明确:桉树无毒无害,不是“抽水机”“抽肥机”

  桉树可以种发展要适度

  本报讯(记者/陈清浩谢思佳通讯员/越霖轩)近年来,社会上对种植桉树人工林是否引发生态问题产生了巨大的争议,有人认为桉树是“抽水机”、“抽肥机”,是“天上无飞

鸟,地上无杂草”的垄断性植物,“桉树有毒”,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毁坏桉树人工林的现象。针对此现象,日前省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发展桉树人工林的意见》。《意见》指出,桉树无毒无害,适地适树、适度发展桉树人工林符合我省经济发展的需要;蓄意毁坏桉树人工林的违法行为将受到严惩。

  《意见》指出,经过国内外许多专家的科学论证,桉树“有毒”的说法是缺乏科学依据的。由于采用高标准集约经营措施,桉树人工林生长快速,社会上不少人因缺乏实际调查而误信传言,对桉树生态问题产生片面认识。针对这一问题,今年3月29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广西为桉树人工林项目进行了评估,充分肯定了桉树的环保作用。尽管桉树速生快长,吸水吸肥力强,但不是所谓的“抽水机”、“抽肥机”、“绿色沙漠”。

  《意见》指出,目前我省的木材缺口十分巨大,适度发展桉树对缓解木材资源的供给压力,促进农村和林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意见》要求,发展桉树人工林,要科学规划,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同时要合理经营,确保持续发展。各地要坚持适地适树和林业分类经营原则,根据林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自然气候、土壤条件,对桉树产区进行合理布局规划。

  《意见》强调,要依法治林,不得毁林造林,绝不允许毁坏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种植桉树,对蓄意毁坏桉树人工林的行为要坚决查处。要妥善处理和切实解决山林土地纠纷问题,对存在纠纷的山林,要及时调处,明确权属,以维护林区稳定。要规范林地使用权出租转让和流转,引导和鼓励农民合作造林,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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