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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花园 千户翘首房产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9:15 南方新闻网

  阳光花园千户翘首房产证

  商品房、集资房、半商品半集资房以及拆迁安置房混杂,因涉嫌违法建设正被核查

  楼盘档案

  楼盘名称:

  阳光花园

  楼盘地址:

  白云区同德围

  楼盘规模:

  14栋住宅楼,2000多户

  建设时间:

  2000年左右动工,2004年前后售空

  楼盘性质:

  集资房与商品房杂处

  1、2、5、6、8号是早期集资房

  13、15、16号是拆迁安置房

  3、11号是商品房

  4、7、9、10号是半集资房半商品房

  1997年5月,广州市政府叫停集资房。近10年过去,本该成为历史名词的集资房,仍不时在这个城市周边甚或闹市频频现身。超低的建楼成本,带来至笋的楼价,因此吸引了众多投资客和小业主进驻。但就是这些如同一个个无底黑洞般的违规集资房,带来的却是小区临水临电、管理混乱、无房产证等诸多麻烦,业主叫苦不迭,而投资客却闷声发财。

  7月25日起,本报陆续对金满家园、龙怡苑、荔湾新苑等集资房楼盘进行了个案报道,拟对广州近年来出现的一些典型违规集资房社区进行样本观察,并希望其最终能为正寻求妥善解决之道的城市管理者提供借鉴。今日推出个案之四——阳光花园。

  阳光花园,这个有14栋楼房,仅住不到一万人的小区,但其在楼盘性质身份上,却大为复杂。它如同广州住宅开发建设史的一块奇特的活化石:在一个小区内,就集中了4种性质的楼盘,既有商品房、集资房、半商品半集资房、也有后来政府化用集资房而形成的拆迁安置房。

  每一个楼盘出身迥异,也因此带来了不同时期入住业主房产证办理上的混乱。现小区2000多户人家中,有极少数以商品房价格购买而拿到产权证的,也有相当部分只是实际租住,并无力购买的拆迁户;而最多的,则是因开发商屡屡落空的承诺,而陷入对悬而未决房产证漫长等待中的大批业主……

  现状

  楼盘身份最复杂的小区

  8月8日上午,天气闷热。“大口广”手里叼着一支纸烟,在房前的树阴里闲坐。他面前有一桌麻将,正打得起劲。住阳光花园二街的全是老街坊。这些街坊全都是拆迁安置户。5年前,由于老家所在的中山八路危房改造,党恩街的1000多户人家,一并被转移安置到白云区同德围一带来了。

  40多岁的“大口广”至今光棍,跟母亲、妹妹及妹妹的孩子挤住在一套小二房里,偶尔打打临工,一家靠80多岁老母亲每月8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

  据他介绍,整个阳光花园二街,只有两栋连体大楼,即13、15号,住了600多户拆迁户。绝大多数拆迁户,选择了以每月2元/平方米的方式向政府租房。

  与这两栋拆迁安置楼一样身份的,还有封闭小区外的另一栋16号楼,近两年,集中安置了另一批来自同仁路、新华路、仁济路的拆迁户。阳光花园物业公司介绍,物业管理一直由槎龙村在负责。

  与二街一路之隔的阳光花园一街,楼栋门牌号明显混乱,容易让人转来转去一头雾水。小区一名老住户掰着指头,耐心数落:1、2、5、6、8号,应该是早期集资房;13、15、16号是拆迁安置房;3、11号是商品房;4、7、9、10号是半集资房半商品房……老人讲,阳光花园小区的住宅楼编号之所以如此乱,是因为当初开发商先是报建一批商品房,然后在建设过程中,又违规夹建了一批集资房。“改装了一部分,特别是临小区公园的9号、10号楼,后来是有人愿出多少钱,开发商就可以给多大面积,而不再是以前统一的小户型设计”。

  阳光花园居委会证实,原本报建的是16栋楼,目前该小区根本就没有12、14号,所以建起来的是14栋。

  买楼

  5年后还未拿到房产证

  阳光花园紧靠村建公园的一业主向记者透露:最早在2000年左右,小区所在的白云区同德围槎龙村,是一个号称富得流油的亿元村。村里后来便把这块地卖给了一个开发商。听说原打算5年建成这个小区,没想到3年就建成了。但在房子还未卖完时,第一个开发商就走了,把剩下未卖完的盘打包转给第二个开发商……

  “如今开发商都换了两三个”,该业主认为,阳光花园小区之所以变成一个复杂小区,主要是历史问题。

  第一批买集资房入住的业主,至今没有房产证,似乎是在情理之中。该小区居委会一位大妈讲,他们是“你情我愿”,所以也怪不得开发商。当初买集资房的业主,大多以1400元/平方米均价买的房。前两年,业主们一度听说可以通过补地价的方式集体办证,但由于涉及的人多,总有人家不愿再出钱,而相关政府部门又不单独接受办证申请,于是房产证的事不了了之。

  至于那些以3000多元/平方米的价格,买了3号、11号商品房的,拿房产证也自然不是问题。

  但住在4、7、9、10号的住户,却有点两头悬空不着边的感觉,既非集资房,也非完全商品房。9号业主招先生讲:2001年夏天,他在荔湾广场看到这个楼盘正在促销,十分热闹。“而且,那些促销人员很明白地告诉购房者,可以买1900元/平方米的集资房,也可以买商品房,两者均价每平方米相差500—600元”。经权衡,招先生一次性付款,以商品房价格买下了一套二居室。

  在荔湾广场的卖楼摊位,摆了3年,住宅楼售空。目前,整个阳光花园小区内,通过广场街摊购买“商品房”入住的业主,有1000多户。他们大多记得:买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中,都有着大同小异的一条附注:5年以后可以拿到房产证,大多数业主还在买楼时,与开发商进行了买卖合同公证。但如今6年多过去了,这批业主中的90%还是两手空空。

  办证

  1000多户仍在等待中

  据居委会了解,目前没拿到房产证的业主,主要集中4、7、9、10等几栋楼,涉及到1000多户人家。

  去年下半年和今年年初,小区物管公司受开发商委托,在区内相继贴出通知,要求除7号楼以外的另三栋业主把购房发票、买房协议或买卖合同等原始材料,统一上交到物管公司,以备办理房产证。9号一业主称:当时开发商还排出了办理房产证进度,如年初集中办理9号楼,年中办理10号楼等。

  9号楼业主陈先生讲,今年年初,市区房地部门还曾派人专程到小区重新测量了房屋面积。但一晃半年后,一些业主跑到市房地部门去查进展,每次电脑显示的都是:“正在办理中。”

  业主李先生讲,自己两年前在开发商手里买楼时,双方曾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特地注明:一年后,开发商负责给业主办理房产证。否则,业主有权原价将房屋退还给开发商。如今早已过了约定时间,但因为房价一直在涨,买房又主要是用来自住,所以李先生现在也就没太对房产证较真。

  与阳光花园前后开工的另一个白云区集资房楼盘老板则透露,阳光花园这部分能在大街上售卖的楼盘,其实是开发商靠市政府对集资房处理的48号文而允许作为商品房出售的,但后来开发商见房子都卖了,便不愿意再向政府部门按规定补交一大笔配套费,故而使得业主房产证成了镜花水月。

  交易

  开发商不再管更名转让

  尽管政府相关文件规定,集资房至今不允许进入二级市场流通。但如同众多其它集资房小区一样,小区周边无论房屋中介还是私人介绍,集资房或租或售,都已是轻而易举。

  做地产生意的李先生,2004年时看中了阳光花园7号楼的两套房。他知道这是一栋貌似商品房的集资房,当场买卖不可能会有房产证,但平均2500元/平方米,于是一次性付了20多万元,买下两套房后,打通并作一套自住。

  李先生觉得自己比较幸运。因为他与原房东交易时,原房东出示的一份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合同里,双方约定:允许业主更名转让,但须向开发商缴1000元的更名手续费。这样,在开发商同意的情形下,李与原业主比较顺利地办完了更名转让。李称,这两年,开发商出于办证压力大,已经不再同意新旧业主之间互相转让了。

  集资房出租,在阳光花园附近的几家地产中介里则非常普遍。“租房不分集资房、商品房,一个价”,一中介老板娘这样讲。

  据了解,阳光花园前期集资房主要由新世纪地产开发公司所开发,后期由白云城建开发集团所建。12日,记者致电已在天河区又新建一楼盘的新世纪开发公司,该售楼部人员称:现楼盘已换开发商,否认与前一公司是同一家开发公司。

  目前,尽管大多数未拿到房产证的业主仍在小心翼翼地等待之中。但记者在一份今年5月中旬市规划部门回复某开发公司的一份文件中,看到明确写有这样一段话:对于阳光花园、源林花园等项目涉嫌违法建设的问题,现正由市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中。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杨晓红徐艳

  图:

  阳光花园,广州住宅开发建设史的一块奇特的活化石:一个小区内,集中了四种性质的楼盘。

  本报记者严明实习生王子荣摄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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