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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马来西亚政府扶助微型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10:34 新华网

  新华网吉隆坡8月13日电(记者 熊平)日前,由马来西亚总理亲自领导、18个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马来西亚中小型企业发展理事会召开了第五届全国会议,作出了一揽子重要决定,以支持中小型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的发展。

  在一揽子决定中最突出的是批准构建一个全面的微型融资框架,目的是在马来西亚推动建立一个商业性的微型融资行业。根据这个框架计划,马来西亚政府将改造或指定一些

银行,以相对优惠的条件,专门向微型企业提供“微型”资金支持,如期限为5年、额度在5万林吉特(1美元约合3.67林吉特)以下的贷款等,同时鼓励这些银行下乡服务,使各类微型企业能够持续获得充足资金扶持。

  与此同时,马来西亚中央银行也将致力于发展一个面向微型企业的“升级计划”,为成长壮大后的微型企业提供与其成长相适应的灵活资金援助等。

  微型企业是马来西亚中小型企业中的一类,它是指员工数量在5人以下、年营业额不超过25万林吉特的企业。

  30多年前,马来西亚为建立本国工业支柱和经济基础、更好地发展经济,在认定私营部门是经济发展主要动力的政策指导下,充分肯定了中小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确定了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

  如今,马来西亚中小企业蓬勃发展,产出已接近国民经济总量的一半,解决了一半以上的就业问题。扶助中小企业,尤其是越来越多的微型企业,成为当今马来西亚政府推动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马来西亚中小型企业发展理事会近日公布了其去年对全国范围内52.3万家企业的调查结果。调查显示,这些企业中有51.9万家属于中小型企业,其中41.1万家是微型企业。在所有被调查的企业中,微型企业解决的就业岗位占65.1%,产出占43.5%。这些数据表明,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在马来西亚经济中占有相当的地位,因此马来西亚政府在制定有关政策时特别重视微型企业。

  但是,马来西亚政府在扶助包括微型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方面也面临一些问题,如中小企业主要依赖家族资金,接受贷款的积极性不高;劳动生产率与大企业相比较低;企业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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