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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好心”之举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11:2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本报讯虽说超强台风“桑美”对宁波影响不大,家住镇海的李先生却对自己的新房有些放心不下,昨天下午,他专程抽空到位于骆驼南二路附近的新房查看,却发现自家阳台的窗户洞开,这是怎么回事呢?

  李先生上楼打开房门后,发现新房内有人进行过施工,水泥、沙浆搅拌的残渣犹在,阁楼上的地板被撬掉重新铺过,原先用来上阁楼的木梯子也不翼而飞了。“这是我的新房

子,已经交付说明房子法律所有权是我的,你们怎么能没经过我的同意闯进来呢?”面对闻讯赶来的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李先生质问道。物业管理人员的解释是:“房子交付时,你们新房子的副钥匙都留在我们物业公司,这点也许你们不知道,但这样做绝对是为你们好。像‘桑美’这样的大台风要来,我们都先期要对房子进行查漏补缺,真是出自一片好心啊!”

  对于这份“善意”,李先生大惑不解:物业公司怎么可以“私藏”这房子的钥匙呢?“我万一有非常重要的物品摆放在新房内,东西丢了怎么办?”他对记者说,虽然房产商和物业是出于好心,但暗中留着新房钥匙,并且未经他同意就开门进屋的做法他不认可。

  李先生说,同事朱先生买的那套房子与他的房子在同一幢,他特地去查看了,发现同样是窗户大开,房内被闯。李先生希望物业公司先将他那把“消失”的木梯子找到,然后给大家一个“私藏钥匙”的说法。

  记者从各方面了解到,随着一些新房的交付,像李先生所遭遇的物业公司暂时“私藏钥匙”方便维修房屋的现象有一定的普遍性。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房地产公司将小区移交后,一般都设有一笔专项维修基金供物业公司用来修补一定时间内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有的小区由于入住率不高,物业并没把业主的隐私权高度重视起来,总觉得房子空在那里,进出一下又何妨,其实这种做法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真有可能好心办出遗憾事。(记者顾霄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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