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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义”和“利”形成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15:24 新民晚报

  ◆廖晓义

  构建和谐社会,从民间的角度来讲,无非是两大块:一个是公民社会,一个是公益精神。公民社会肯定是不能够只认钱。改革20年,社会上见“利”勇为的群体越来越膨胀,这是一个问题。

  第三部门要见义勇为。除了权,除了钱,还有一个义。我认为,无论如何都要培育第三部门,不管多么艰辛,多么困难,都必须要培养。只有第三部门,只有从下而上的草根组织,才是中国志愿者的服务方向。

  所谓志愿精神——“志”,就是有心之士;“愿”,是原心。那么,光有有心之士是不够的,现在很多人贪心。它一定要和“愿”联系起来。“愿”——原心,是良知。而现在义这一块太柔弱了。现在我们被什么统治着?我们很多人的心灵,被资本崇拜、科技迷信、历史虚无、价值单一所笼罩,这样一个民族,不捡回自己的灵魂,是没有希望的,志愿精神也会走斜的,志愿运动也做不起来。每个个人,不捡回我们的良知,我们的生活是残缺的,也是不快乐的。我们要发现我们的原心,我们的良知,那么志愿精神可能对中华民族的文化复兴有帮助。因为我们现在是经济巨人,走到哪,人们问你中国人的影响呢?文化呢?我们希望通过志愿精神带动一种文化的复兴,良知的回归。让义和利形成一种和谐。

  “志愿”基本是一种西方语,而中国很早就有“公益”这个词。所以,“志愿精神”可不可以改为“公益精神”。公益精神有“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含义。公益——“和而不同,天下为公”,就是说不要太自私了,不要太机心了。当你做人,做一个好人,标志是:有血有肉,有情有义,有道有德。人们参加志愿工作给大家兼济天下提供了一个很广阔的空间。让每个人觉得很自豪,有儒家的中正,道家的恬淡,佛家的慈悲,这种活法,人会活得比较快乐,这种活法,人们才能真正得到智慧、欢喜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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