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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精神是自觉良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15:24 新民晚报

  ◆卢汉龙

  我们是在市场化背景下讨论和谐社会,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一定是进入市场化运转轨道。市场化会制造弱势群体,市场化讲究理性的盘算,市场化有一种利益的追求,但同时我们还需要有一种社会的良知,一种公益的精神。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但难免有不足和缺陷,所以有NGO(非政府组织)、NPO(非营利组织),或者说第三部门(指公共部门、私人部

门之外,另一类部门)的崛起。这个志愿精神,是需要得到提倡的。

  我想起人文心理学家弗罗姆说过,人的良知有两类:一是权威性良知,在权威下造成的一种社会良知。还有一种就是自觉良知。而这两种良知,是自觉良知大大地高于权威良知。当然,权威良知也是有价值的,它也是有社会作用的。但是我们看到,假如我们用权威的方式去组织民众,用权威的方式去继续在政府的税收以外,再去汇集社会资源,它所造成的后果,或者说它所得到的效益,并不很理想。所以,即便发达社会,它也使用民间的力量办事情。同样的福利院,同样的博物馆,假如是官方来运作的话,成本会很高。但是,以民间来做的话,就要小很多。而这里面的资本是什么,是志愿精神。志愿精神表面上我们看不到,但它是自觉的良知,而这种良知社会是呼唤的。

  另外,助人也是一个需求。现在我们往往看到的是接受帮助。受助的人弱势、贫困,他有需求,但我们应该看到,施比受应该更有意义。随着自觉良知的激发,越来越多自发的帮助别人的公益需求也在产生。志愿精神是一种更高的自我实现,所以在市场化情况下,当大家有钱、有力、有时间,就会激发出一种对公益的需求。两种需求结合在一起,才是一个我们期盼的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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