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公务员退出出租车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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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03:47 沈阳网-沈阳今报 |
凡国家工作人员以个人或子女、亲属名义采取入股合资、合作、挂靠等形式参与出租汽车经营的,必须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办理清退手续,逾期未办理或徇私舞弊、继续私养“黑车”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管理。《通知》还规定,所有城市一律不得新出台出租汽车经 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已经出台的,要对经营权出让数量、金额、期限、审批程序、出让金用途以及经营权转让、质押、权属关系等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据《成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