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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规定家庭暴力受害者可申请法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08:32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竞 记者从河北省司法厅获悉,在河北,凡涉及家庭暴力、虐待、少年教育权被侵犯的,均可申请法律援助。

  河北省司法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河北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文件中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涉及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教育权利受损和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

  该文件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支出范围以及法律援助申请人的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案件补贴标准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这个办法,河北省法律援助申请人的经济困难标准,城镇居民按照住所地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农村居民按照住所地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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