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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藏办企业政策有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0:39 中国西藏新闻网

  李鸽

  “我想在西藏投资,想通过你们了解一下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近日,来自内地的王先生打进本报热线说。随着青藏铁路的通车,内地投资者蜂拥而至,类似的咨询电话记者接听了不少。为此,上周记者专门就此类问题采访了西藏自治区工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据工商局负责人介绍,为了进一步改善发展软环境,促进企业发展,西藏工商部门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降低门槛、放宽准入。降低创业投企业注册资本、延长注册资本分期到位期限,放宽国有独资公司投资主体资格,放宽货币出资比例,延长非货币财产出资过户期限,扩大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所占注册资本份额,放宽企业免检范围等;减免费用。企业注册登记、增加注册资本,分别比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降低了0.03和0.01个百分点。

  内地来拉萨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直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工商所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经营。但涉及前置审批的,应先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手人审批后,再向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也将实行优惠,其工商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为:从事商业、服务业的按月营业额的1.6%征收,从事加工、理业的按月营业额的2%征收,分别比国家规定的收标准降低0.4和0.5个百分点。同时,对下岗职工、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免收登记费和工商管理费。个人可兴办的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创办外企业需哪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名称先核准通知书;合同、章程;批准文件;经所在地国家公证并经我国驻国使领馆证的投资者的主体证明;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想了解更为详细的办理事宜,可接到工商部门注册大厅拨打电话0891—633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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