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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下了“店面房”却开不了店 因为这房子用途本是“住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1:25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本报讯虽然以每平方米6000元不到的低价买到了一套“店面房”,王女士最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当初决定购买时,这房子明明是刚刚开过店的“店面房”,孰料买下后想开店了,却被告知这“店面房”的用途其实是“住宅”,是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的!

  王女士买的是一套位于白鹤新村底层的房屋,原本是想买了后自己开一家小型服装店的。据王女士讲述,她是5月份时看的房子,当时房子里还开着某单位的一个经营门市部,

她因此以为这房子的性质就是店面房。她接着和房东见面谈价格时,房东要价不过5800多元一平方米,这让王女士觉得挺划算,因此没怎么仔细问就定下来了,并很快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办了过户手续。

  这个月,王女士在开店资金等都筹措好了后,去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登记,工作人员在查看了相关证件后的答复却让她大吃一惊:房产证上明确注明这房子的设计用途是“住宅”,按规定不能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王女士回头去问那家门市部的负责人,才知道当初他们确实是将底层的住宅房屋改为店面在使用,其申领的营业执照也并非注册在此套房子地址上的……

  据记者从市建委有关部门了解,像王女士这样的情况,在我市时有发生。前不久,某公司租用了江东市中心的一间公寓作为其办公场所,但由于该公寓的房屋用途也是“住宅”,这家公司最后也没有能以这间公寓作为其工商注册地。市建委方面表示,房屋用途分类是依据房屋用地用途、房屋设计用途及规划许可证审批用途,按国家房屋用途分类标准予以确定的,无特殊情况,一般单位、个人是不得擅自改变的。

  因此,房管部门特别提醒市民:鉴于房屋用途的重要性,买房时———特别是想买营业用房时,务必要仔细查看所售房屋房产证上“设计用途”栏的内容,看是“住宅”还是“经营用房”,以免到时候像王女士那样买了“店面房”却开不了店。(记者程旭辉通讯员董祖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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