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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小人物”何以成“大硕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3:27 云网

  本报8月7日报道,长沙市芙蓉区湘湖街道办事处原会计戴琴涉嫌贪污案,近日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在2002年1月至2005年4月间,戴琴利用担任会计的职务之便,涉嫌贪污117万余元。

  另据《广州日报》报道,8月2日上午,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他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受贿1118.5万元。

  别看戴琴只是个街道办事处会计,罗耀星也只是个正科级的“芝麻小官”,都是没有纳入纪检部门的监管视野范围的“小人物”,但他们却利用手中的职权和便利,采取不正当手段疯狂敛财,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大硕鼠”。

  职微权重一手遮天

  人们通常认为,“大官”有大权,“小官”有小权。其实这是一个误区,职务犯罪不应以官职大小论。近年来,类似罗耀星、戴琴这样的“小人物”制造出“大腐败”案,媒体曾披露过不少。别看他们职务不高,但是他们的胆子和胃口却不小,经济犯罪数额动辄几十万、数百万、上千万元,是“官仓”中的“硕鼠”,是“小人物”中的“大腐败分子”。总的来说,这样的“小吏巨贪”可分成两类,一类是职微权重者,他们职位虽低,却能利用手中掌握的实权疯狂为自己牟取私利;另一类是无职无权者,他们利用自己的特殊岗位,利用制度上的破绽和管理上的漏洞大胆作案,将公款“变”为私款。

  罗耀星就属于第一类。罗虽然只是一名科级干部,但因其握有广东全省疫苗采购的生杀大权,因而成了某些商人的重要行贿目标。4年内,罗耀星先后接受贿赂69次,涉及金额高达1118.5万元。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原党委书记朱福忠,以工程发包、工程款结算相要挟,大肆索要钱财1553.9余万元,贪污公款57万元,挪用公款25.05万元。2005年12月,朱福忠二审被判处死刑。

  再看,重庆三峡库区巫山县国土规划局一个小小的股级科长,竟贪污移民款1700多万元;吉林省的一名基层法官,竟大贪5300万元执行款;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原党委书记肖梦全侵吞挪用公款1740万元,索贿40万元。

  据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统计,该局2005年办理的基层部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小吏巨贪”占有相当比例,此类案件约占立案人数的1/3。

  可以说,“罗耀星”之流虽然职位不高,却是所在单位管钱、管物的具体人,手中掌握着相当大的权力,是不折不扣的“实权派”。正因如此,他们才能在其管控范围内一手遮天,疯狂作案,把权力变成中饱私囊的“摇钱树”。

  无职无权岗位特殊

  戴琴则属于第二类。这样的案例也有不少。

  曾经“荣登”2004年“巨贪排行榜”第5名的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员宋丈艾,日前被执行死刑。宋丈艾共作案20起,其中贪污公款2300万元,挪用公款19起共8259.6万余元,被挪用的款项尚有749.6万元未归还。

  北京某重点大学后勤服务中心澡票管理员王某贪污学生澡票款,虽然每张澡票仅值1元至3元,但在3年里,她却贪了25万元。

  2005年4月,国家某基金委员会财务局原会计卞某,检察机关查出其8年来涉嫌贪污1262.37万元、挪用公款2.0993亿元。

  北京市协和医院财务处门诊部原收费员马郸杰,采取伪造、骗取退药单据等手段,将61.3万元据为己有,构成贪污罪。

  业务员、澡票管理员、会计、收费员,都是实实在在的“小人物”,他们职低位微,连“芝麻官”都还算不上,但其岗位却很特殊,是直接与钱打交道的。他们凭着自己对工作的熟悉和了解,轻而易举地利用制度上的破绽和管理上的漏洞作案。第一次得手,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以至于胆子越来越大,贪污的金额越来越高,着实令人吃惊。如戴琴就是这样一步步坠入犯罪深渊的。

  第一次,戴琴试探性地模仿领导签字套取公取2000元,发现没有人察觉,她的胆子便大了起来。此后,戴琴伸手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数目越来越大,她不再满足于2000元这样的“小打小闹”,一次便是4万元、6万元,结果3年时间就涉嫌侵吞公款117万元,也把自己送上了法庭,送进了监狱。

  据江苏南京市检察机关统计,2004年以来该市查处的306件科级以下“小人物”犯罪案件中,70%以上发生在一线如收费、财务、办证等有高附加值的特殊岗位。可见,对这类“小人物”必须要加强监管,防止他们利用制度上的破绽和管理上的漏洞作案。

  对“小人物”加强监管

  那么,这些“小人物”何以会成为“大硕鼠”呢?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一位资深检察官指出,其主要原因有三点。

  从打击上看,制裁力度不够。在反腐败工作中,有关部门往往把关注的焦点集中于大案要案,把监控的重点对象也集中在一些职位比较高的人身上。“这在客观上轻视了对‘小人物’腐败行为的监管和打击,降低了他们腐败的风险。”

  从监督上看,重视程度不够。“对基层公务员和小职员,我们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措施。”这位检察官介绍说。

  从心理上看,失衡和侥幸心态是内在动因。一些基层公务员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看到许多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借手中特权贪污、受贿时,心理开始失衡,产生不捞白不捞的错误思想,想依靠自身优势以小权谋大私。

  “小人物”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和群众打交道,直接损害群众利益。所以,“小人物”的腐败同样污染社会风气,同样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众对这些“小人物”的腐败同样恨之入骨。那么,如何防止“小人物”制造“大腐败”呢?

  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公职人员的政治素质、品德修养、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是一个方面。同时,要加大对基层腐败案件的查处和惩罚力度,加大“小人物”腐败的风险,警告他们不要乱越轨,不要乱伸手。

  此外,要把那些“实权派”、“小人物”的管理监督纳入到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体系之中,对他们经常进行检查、督促。而对于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则可建立交流机制,定期进行轮换,减少其犯罪的几率。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要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通过财务监督、审计监督、上级对下级的监督,通过定期检查、有效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对那些具有人事权、财务权、审批权等重点岗位,制度建设尤为重要。只有把科学的规章制度建立起来、并坚持下去,才能遏制“小权力”的滥用,才能防止“小人物”变成“大老鼠”。

  本报评论员 陈良/文

  责任编辑: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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