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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谨防以“勤工俭学”名义雇用童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5:02 南方网
  大众日报网络版 李克杰

  7月上旬,70余名少女怀着美好的憧憬,在班主任的组织下从河南柘城县到宁波市一家工厂“勤工俭学”。她们中最大的15岁,最小的仅12岁。在打工期间,她们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6个小时,苦不堪言,手烂了也不敢休息。在4名少女逃离、家长报案后,被骗少女才被政府部门解救出来。(8月13日《中国青年报》)

  让少女们无限憧憬的“勤工俭学”经历,却成了一场噩梦,“勤工俭学”变成了雇用童工。这一切都源于欺骗,显然其背后有人企图借“勤工俭学”的名义盘剥这些没有任何社会阅历的未成年少女。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苗头,应当引起教育、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既要及时解救被骗少女,更要严查背后的黑手。

  以“勤工俭学”的名义雇用童工,无论对于企业还是组织者都是有利可图的。企业不仅可以借“勤工俭学”的名义减少工资支付,节约生产成本,而且还可以以“勤工俭学”名义掩盖其雇用童工的本质,规避劳动部门的监管,逃避法律的制裁。作为“勤工俭学”组织者的班主任老师,则可以利用学生的信任,以“勤工俭学”的名义向学生支付极少的费用,自己从中赚取不义之财,同时也可以掩盖实际意义上的劳动中介,介绍童工,逃避职能部门的监管和惩罚。然而,这样的“勤工俭学”对于那些被骗的学生来说,则是没有任何保障的。不仅没有收入保障,而且还没有任何劳动安全保障,最令人担心的是一旦发生劳动安全事故,将得不到及时到位的救济。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一些学校以勤工俭学、实习、见习和社会实践名义组织学生到工厂企业、服务娱乐场所变相打工的事件不断发生,不仅给学生身心造成了伤害,而且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在笔者看来,对于以“勤工俭学”或实习见习名义雇用童工或变相打工的,政府有关部门不应以解救学生为限,更为重要的是严查背后的黑手,让不良企业受到法律制裁,以有效遏止不断增多的类似事件。与此同时,教育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规范,严格审批和监督程序,明确活动内容,严禁组织未成年学生进行全日制的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活动,以彻底杜绝这种事件再次发生。(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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