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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总工会完善维权机制促企业劳动关系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6:49 人民网

  人民网青岛8月14日电记者宋学春通讯员吴留文报道:青岛市总工会围绕建设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的目标,致力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经过多年不断探索和实践,从推动企业诚信建设到主动维权,一步一个脚印地打牢了创建和谐企业工作基础,在全社会形成了“经营者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企业健康发展,劳动关系融洽”的和谐局面,劳动关系和谐成为青岛“诚信、和谐、博大、卓越”城市精神的有机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发生着深刻变化,用工关系复杂,劳动纠纷呈上升趋势,形成了要求对企业进行劳动关系诚信评价的社会共识。青岛市总工会因势利导,在2002年全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推动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的意见,明确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为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标志,把培养职工团队精神作为企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把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作为企业诚信建设的基本内容。通过大力推动建立企业、区域、行业多层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活动和“劳动合同管理年”活动,推动企业诚信建设。从2002年到2005年,先后总结表彰了78个协调劳动关系诚信度较高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先进单位”、52个“依法维权共谋发展先进单位”、30个“职工权益保障信誉单位”和118个“劳动保障诚信单位”,总结表彰了“依法协调构建‘十佳’和谐企业依法治理优秀成果奖”。逐步确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依靠职工办企业,依靠职工求发展,实现双赢,共享成果”的正确努力方向,把创建和谐企业推向了深入。

  今年,青岛市总工会总结近几年来协调劳动关系的创新成果,联合市人大内务司法委等八部门出台了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主线的《企业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办法》,将创建和谐企业的要求以《办法》的形式固定了下来,青岛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进一步走上了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他们明确提出职工在哪里,工会维权到哪里,主动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健康、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权益。为建立起强有力的支持体系,青岛市总工会创新十项维权机制,建立源头参与立法维护机制;普法依法治理机制;工资集体协商评估机制;民主管理质量认证机制;安全生产信息卡自治机制;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工会法律服务机制;困难职工帮扶机制;职工权益保障调查机制;基层工会三级联创机制,为创建和谐企业构建起了十个重要支撑点,从而掌握了“维权促和谐,维权促稳定,维权促发展”的主动权。为保证这十项维权机制的运行,五年来,青岛市总工会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如,《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青岛市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调解实施办法》、《青岛市工会法制教育若干规定》、《工会法律服务办法》、《青岛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职工权益保障调查办法》等等,所设立的工会参与地方立法和职工经济权益保障政策参与小组,参与各项地方立法和制定劳动政策46项,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200多项,基本上建立健全了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和政策规定。

  目前,青岛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设立了“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坚持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作用、发挥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作用、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技能培训和文化生活、企业和工会共谋发展、职工和社会的评价优良”等9项标准,坚持每月一次调度会,每季度一次专项督查,定期了解创建和谐企业的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为帮助企业实现创建目标,他们有相关的配套措施,设立青岛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专业指导委员会,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目前,全市种类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达5600余份、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330多份,居全省首位,有4个合同文本和2份经验材料被全总收集到《集体合同经验材料汇编、集体合同文本资料汇编》并制成光盘,全国推广。民主管理借鉴质量管理体系,全市120余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质量认证达到借鉴ISO9000标准,市总工会被评为“全省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信息卡”,在青岛日报上开设《安全生产》专栏,组织职工参加“安康杯”知识竞赛,引导职工自我检查、自我防治、自我规范,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市总工会连续三年获全国“安康杯”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自治调解、仲裁调解,审判调解”联动机制,首创法院委托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案件,依据青岛市《关于开展委托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试点工作的意见》,试点单位委托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3件,已经成功调解30件,另有3件正在调解中,最高人民法院对青岛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成立了工会为主的“青岛市劳动争议调整指导委员会”,设立区域性或行业性调解组织280个,企业设立调解组织8000多个,参与调解劳动争议2万多起,有效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被评为“全国先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各区(市)设立了法律服务中心、站,律师咨询团、绿色通道等形式的服务机构,每年为基层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上万件,使工会成为职工可以依靠、值得信赖的“家”,市总工会被评为“全国工会‘四五’普法先进单位”。今年上半年,市总工会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表彰为全国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先进单位。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站、点三级帮扶网络和管理体系,向困难职工提供生产、生活和精神帮扶,发放救助金和物资达7000余万元,有16万人次受益。累计培养扶持创业带头人688名、建立创业示范基地84个、吸纳安置下岗失业职工8024名,获得了“1+1群”的倍增效应。先后对1万余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技能培训,为1.2万人提供了职业介绍,帮助1.5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市总工会先后两次获得“全国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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