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长特别奖: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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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0:00 东南早报 |
晋江科技奖增设两个奖项 早报讯(记者徐占升)日前,晋江对2002年2月9日公布实施的《晋江市科学技术奖励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增设了20万元的晋江市科学技术市长特别奖和最高奖金为3万元的晋江市专利奖两个奖项。 正式施行之后,晋江市政府设立的晋江市科学技术奖的奖项类别将分为:晋江市科学技术市长特别奖、晋江市科学技术创业奖、晋江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晋江市专利奖。 新设市长特别奖 据了解,新设的市长特别奖不分等级,每次授予不超过1个的个人,或者授予组织的,奖励其不超过2人的主要贡献者,奖金数额为20万元。 按照规定,市长特别奖获得者必须是在科技活动中,对晋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者: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完成系列或重大研究成果、技术发明,应用推广后,使晋江本领域整体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在推动科学技术成果,特别是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促进晋江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使晋江本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 专利奖最高3万元 新设的专利奖授予符合条件的专利权人,分为金奖、银奖和优秀奖,奖金分别为3万、2万、1万,每次授予数最多不超过2个、5个和10个。 专利权人申报专利奖的候选项目必须是已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有效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发明创造技术水平高,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撤销专利权的请求和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的专利。 推荐评选时,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将被优先考虑。 同时,本次修改取消了晋江市科学技术协作奖,并把创业奖的奖金数额从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将科技进步奖的授予数由原来的“每次授予数不超过15个”改为“每次授予数不超过20个”,奖金数额也由原来的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8万元、三等奖0.5万元分别提高到3万元、2万元、1万元;修改还把评审周期由原来的两年一次改为“根据实际情况,每一年或两年评审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