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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芦荟”安全警告“中国版”为何难以出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0:04 红网

  英国药物安全机构发现“复方芦荟胶囊”中的汞含量超过英国标准11.7万倍。英国药物安全机构称,已发现了5起中国传统中药产生严重副作用的例子,这些副作用包括心脏疾病和肝功能损伤等,数量在今年上半年增加了4倍。英国药品与卫生制品监督署的官员发出进一步的警告,提醒民众服用中药时要注意安全。(8月14日《东方早报》)

  正当国人目光投向“欣弗”事件时,又一起国产中药安全警告——复方芦荟胶囊,

从英国传到国内,药品安全问题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

  其实,英国早在去年底就发出过对该药品汞含量水平的警示信息,称其由于含有致毒性作用的汞,可能引起肾功能及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导致震颤、失眠、记忆力下降、亢奋、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并可能对脑部和肾造成永久性损伤。与此同时,加拿大卫生部网站7月19日发布了一份《国外产品警示信息汇编》,其中列出了复方芦荟胶囊中药可能引起的重金属中毒风险。(7月25日《汕头特区报》)

  按常理讲,对于土生土长的复方芦荟胶囊有关药品副作用,应由国内检测机构率先发出“中国版”安全警告,然而,国内监管部门在国外发出安全警告一年后,仍然处于整体失语壮态,不能不让人感到遗憾和震惊。透过“复方芦荟胶囊”事件,人们发现会发现一个共性。类似于药品安全警告,总是国外相关机构发出警告后,国内的监督管部门才开始行动起来,国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警告总是比国外慢半拍。

  “芦荟”安全警告“中国版”为何难以出炉?笔者以为,一方面是信息披露体制阻碍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从国外来讲,一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样,可以在收集到可靠信息后立即发布相关警告或指令。而在国内,在监管部门收集到安全问题信息后,都必须上报上级主管卫生部门,然后再通过上级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严格审批,在最大程度地保证消费者利益和国内市场各方面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卫生部才发布相关的产品安全警告或提醒。试想,在如此众多环节下,我们不难理解,为何安全警告总是姗姗来迟。

  与此同时,法律不能及时跟进。比如在药品安全方面,我国1984年才颁布实施的《药品管理法》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法律层面。时隔20年后,2004年3月颁布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但由于缺少相配套法规,此项工作进展缓慢。尽管我国已经基本建立健全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但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仅仅处于初级阶段,相比之下,我国的药品反应监测报告系统比国外发达国家落后近20年。

  说到底,类似频频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考验着一个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和智慧。安全警告为何总是先国外后国内,无疑给我们提了个醒:信息披露机制如何畅通无阻?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体系法律的构建如何更科学、更完善?类似问题都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稿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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