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国际饭店 持刀勒索房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1:27 华夏时报 | ||
庄永军在法庭上受审。 本报通讯员王鑫刚/摄影 两年作案16起目标对准大宾馆被告同伙6人仍在逃 本报记者陈宇航实习生李满报道昨日,连续在全国9省市抢劫16起,涉案金额高达22万元的庄永军在二中院受审。 “我没什么可辩护的,我认罚,服从法院判决。”被告庄永军在法庭上说。据了解,被告庄永军曾在1988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3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去年2月当庄永军在东城区国际饭店作案时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抓获。在抓捕时,因为庄永军拒捕逃跑,警方向天鸣枪示警。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到去年间庄永军分别伙同包括“大傻”、王要甫在内的7人先后作案16起,其作案范围包括北京国际饭店、青岛香格里拉饭店等16家高级饭店。他们多以尾随事主进入房间后,采用持刀威胁、捆绑等手段抢夺事主的现金、银行卡、手机、电脑等物品,总涉案金额达到22万元。 法庭上,庄永军一直低着头,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庄永军表示都属实。他的辩护律师认为,庄永军被抓捕后,供述了国际饭店大劫案之外的其他15起犯罪事实,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抓捕其他同案犯,有立功表现,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由于庄永军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并无异议,法庭适用了简易程序审理,庭审过程不到一个小时就结束了。公诉机关认为,庄永军结伙流窜作案事实清楚,多次抢劫公私财物,且数额巨大。且在刑满5年内再次犯罪,属累犯,应当对其从重处罚。但鉴于庄永军在被捕之后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配合警方工作,并提供作案证据,应当给予减轻处罚。 据了解,与庄永军一起作案的其他的犯罪嫌疑人目前依然在逃。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