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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狗摔死人 狗主人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1:27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李雪通讯员李梅报道毕老先生因为躲避恶狗而摔伤致死,他的老伴和女儿一怒之下将狗的主人诉至海淀法院,要求赔偿近30万元。

  7月26日上午10点多,毕老先生到楼下散步,刚出楼道门口,便从楼道蹿出两条狗向他追扑狂叫,毕老先生回身驱赶狗的过程中摔倒在地。毕老先生被送往解放军301医院急诊救治,但终因伤势过重于8日去世,死亡原因为急性重型颅脑损伤。毕老先生的老伴和女儿报

警后,海淀区田村派出所派出警察调查核实情况,调取了被告询问笔录及监控录像等材料,但最终认定该事件是民事纠纷,要求原告到法院解决。

  随后,毕老先生的老伴和女儿作为原告将狗主夫妇告上海淀法院。他们认为,被告饲养动物应遵守北京市养犬有关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等有关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告却否认其狗致毕老先生受害死亡的事实,拒绝承担任何责任。他们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4000元;判决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毕老先生死亡赔偿金211836元、丧葬费16404元、误工费10000元并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万元。

  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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