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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住进售楼处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1:57 京华时报

  

业主住进售楼处讨说法

  业主住在东华金座售楼处。本报实习生王宙摄

  本报讯(记者张燕)昨天是宣武区广内大街东华金座业主住进售楼处的第四天。本应在2003年竣工交房的东华金座楼盘,从2003年5月停工至今仍未交付,成为一座闹市中的“

烂尾楼”。8月11日,30多名业主住进东华金座售楼处。

  “烂尾楼”业主住进售楼处

  东华金座位于宣武区广内大街的繁华闹市区,1997年开始运作,2000年开盘。部分业主的购房合同上签的是2001年12月可以入住,后期买房的业主得到2003年底交房的承诺。但目前这座楼盘仍未竣工,楼内也没有任何施工人员。业主们说,2003年“非典”时期该楼停工,至今没有重新开工。东华金座的开发商是北京房开置业有限公司(原北京市宣武区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下称“房开公司”),取得项目后,房开公司将项目转让给北京市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鼎公司”)。

  8月11日,30多名业主在东华金座售楼处搭地铺支床,要求开发商给说法。昨天是业主住进售楼处的第四天,仍有新业主不断加入。售楼处内只剩下3名保安和数名中鼎公司值班人员,一名张姓值班人员说,公司派他们来此仅仅是维持秩序,他们并不知道楼盘的进展,也联系不上中鼎负责人。

  法院判决成空文

  业主邢宝军分别于2004年7月和10月两次向宣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开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明确交房日期并赔偿违约金。宣武区人民法院两次判决,房开公司支付邢宝军2004年1月至4月、5月至8月的违约金共2万6千多元。第一次判决后,房开公司将违约金支付给邢宝军。但邢宝军至今没有拿到5月至8月的违约金1万3千多元。“我的手中有三份胜诉的判决书和一份民事调解书,但还是拿不到违约金,也收不了房。”像邢宝军这样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的业主共有30多位,但至今没有执行。

  无力支付房贷业主被起诉

  业主温国庆将家里的老房子卖掉,付了东华金座的首付款,之后又从西城区建设银行贷款。每月温国庆需要还贷3000多元。

  2005年1月,银行将温国庆告上法庭,因为他没有如期支付房贷。法院判决温国庆必须支付银行房贷,并向其下达了司法传唤证,强制执行。温国庆说,他们家三代人租住在一套一居室的房子内,每月要交1200元的房租。“每月3000多元的房贷确实承受不了。”

  开发商对楼盘不表态

  昨天下午3点半,记者联系到房开公司负责东华金座事务的李主任。李主任说,对于东华金座的事情,他不做任何表态。同样,中鼎公司的一名女工作人员也说,她并不知道东华金座的下一步进展,也不可能联系到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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