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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衍生债务链租户接到逐客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3:24 深圳特区报

  物业衍生债务链租户接到逐客令

  事发罗湖布心山庄,律师认为管理处没有明确授权无权停水停电,以此方式驱赶承租人显然违法

  房客莫名接到搬离通知

  “东道苑46栋×××号租户,因你租住房屋业主长期拖欠我布心山庄东区物业部水电费,严重影响我物业部的运作。我物业部将对该房进行停电;请你在本月20日前搬离该房屋。”近日,罗湖区东晓路布心山庄东区部分房客收到此通知,个个感到莫名其妙。

  房客杨先生说,今年5月份他在东道苑租下了46栋402号这套房子,签订了一年的合同。签订合同时就预先给房东——深圳市元汇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一个月房租和押金,这两个月都按时向房东提供的账号汇房租,水电费、清洁费一分不少交给管理处,所以接到这份印有布心山庄东区物业管理处的通知后,他的第一反应是“一定是管理处搞错了”。

  随后,杨先生打电话给房东,房东称没欠钱,也说是管理处搞错了。杨先生仍然不放心,于是打电话给管理处,得到的答复是:房东欠了7万多元的水电费,你最好叫他来管理处处理,不然到时停水停电。

  管理处下逐客令出于无奈

  为了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记者设法联系到布心山庄东区物业管理处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听说是记者采访,连称自己也是受害者,承认接到通知的房客没有欠管理处水电费,但还是得停水停电,至于原因则相当复杂。

  据该负责人介绍,布心山庄房产众多,其中有132套房子属于东道公司所有,该公司累计欠管理处水电费7万多元,一直未补交。该公司近年将大部分房产出售出去了,仅有少数房子至今仍未卖掉,转为出租房。房产交易后,部分业主发现房产存在一些质量问题,欲找东道公司索赔,但发现东道公司已经破产不存在了,业主们于是拒向管理处交纳水电费,让管理处找东道公司索要这些钱。管理处一直都在设法联系东道公司的负责人,对方原先提供的电话不是欠费就是停机。经过调查,管理处发现东道公司虽然不存在了,但是原来的法人、负责人成立了一家新公司,即元汇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原公司未出售的房产实际上转移到新公司名下用于出租,管理处苦于联系不到新公司的负责人,于是出此下策。

  律师“驱赶”承租人违法

  在这场复杂的物业纠纷中谁是谁非,物管处、房客、业主该如何维护各自的权益呢?记者采访了广东瀚宇律师事务所王朝晖律师。王律师告诉记者,物业管理处强行以停水停电相威胁,“驱赶”合法承租人显然是违法的。如果情况属实,物业管理处与已破产清算的东道主的债权债务,非经法定程序并不必然归属于元汇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一般情况下,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只是水电使用者与供水、供电部门,受委托代为收费的物业管理处除非有明确授权,否则无权停水停电。

  王律师认为,布心山庄东区发生的这件物业纠纷里,原东道公司与管理处、业主与原东道公司、业主与管理处存在“债”的关系,但那些已按时交纳房租和水电费、管理费的房客是无辜的,他们的承租权理应得到法律的保护。管理处应当依法律途径要求东道公司支付所欠水电费,如果因超过诉讼时效或者在东道公司破产期间未及时申报债权,管理处亦应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的法律后果。购房业主也不应该因房屋质量拒交水电费,其向东道公司索赔亦有时效等方面的法律风险。管理处违法停水停电造成房客损害,房客可以向管理处提起侵权之诉,同时也可向房东提起违约之诉。(请杨先生领取报料奖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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