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配套文件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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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3:45 北京晨报 |
据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记者 何雨欣)为保证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顺利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了与《收购办法》同时修订的五个配套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准则,突出强调了收购人披露信息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强化了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的透明度。 记者14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这五个准则包括《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 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权益变动报告书》分详式和简式两种。持股介于20%到30%之间,或者持股介于5%到20%之间且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编制详式报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加强了对收购人最近3年诚信记录、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的披露要求。新修订的五个准则,将于今年9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收购办法》同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