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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政府重典治污保护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4:15 深圳特区报

  首次对15家超标排污违法企业下发《限期治理决定书》

  宝安区政府重典治污保护环境

  三个月内未完成治理任务,最高罚款20万元直至关闭企业

  【本报讯】(记者朱良骏通讯员凌秀潜)记者昨日从宝安区环保局获悉,经该局依法报请,宝安区政府近日对15家超标排污的违法企业作出了限期治理决定,要求这些企业在三个月内使企业的排放达到有关环保要求。这是宝安区首次以区政府名义对超标排污违法企业下发《限期治理决定书》,充分显示宝安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信心和决心。

  据悉,深圳市鹰松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等15家收到盖有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大印《限期整治决定书》的企业为电镀、线路板行业重污染企业,以及长期超标排污严重污染环境企业。根据宝安区政府的决定,15家企业必须在三个月的治理期限内,使排放达到有关环保要求。限期治理期间,原污水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运行,并向宝安区环保局申请换发临时排污许可证。因特殊原因需要暂停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应提前三天报宝安区环保局批准。限期治理期间,必须每月向宝安区环保局书面报告治理工程的进展情况。工程完工后须向宝安区环保局提交治理设施竣工和调试报告,申请竣工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并达标排放。

  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宝安区政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严肃处理。包括最高20万元罚款或责令停业直至关闭。

  据悉,今年以来宝安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环保、土地、劳动等多个领域综合运用法律、市场等多种手段,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真转真变。宝安区环保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基层基础年”、“城市管理年”以及宝安区委区政府有关“治理年”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上半年共出动1.3万余人次,检查工业企业5441厂次,查获了宝盛铁丝制品厂、宝安日月钟表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重大违法排污行为。并对15家企业提请区政府下发限期治理决定,对4家企业限期整改,对331宗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宝安区还进一步丰富执法手段,通过宝安区环保局与宝安区法院联合开展“绿色执行”专项行动,对拒不履行法院行政裁定的环保违法企业实施强制执行,直至对企业直接责任人依法实施司法拘留。今年上半年共申请强制执行20宗。此外,宝安区还借助媒体力量,在报上公开曝光和谴责环境违法行为,以舆论促环保,提高环保执法的威慑力。

  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下,宝安区今年已有5家重污染企业主动申请报停,15家受罚企业主动搬离或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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