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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111今日直通住房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4:4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本报记者 郭俊敏 实习生 邓斐文

  编者按

  8月1日起,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下简称公共住房制度)开始施行。作为我市公共住房保障工作中一个全新的制度,该制度根据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实际,将介于最低收入

家庭与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之间的需保障家庭单独划分出来,称为“低收入家庭”。针对这三类家庭,公共住房制度分别制定了不同的住房保障措施。

  据悉,公共住房制度实施半个月以来,不少市民对该制度并不熟悉,在住房租金补贴申请等方面存在一些疑问。基于此,本报今日起联合市房管局共同推出住房保障直通专线962111。今明两日,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及各区房管局负责人将值守本报热线962111,就公共住房制度中市民关心的经济适用住房、住房租金补贴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等进行全方位解释,与市民直接交流。

  今日起,本报联合市房管局共同推出住房保障直通专线。今日,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和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廉租科相关负责人值守本报热线962111,专门解答市民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相关问题。

  明日,本报将邀请五城区房管部门负责人集体值守本报热线962111,就公共住房制度中关于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租金补贴等问题接听市民热线。市民如对公共住房制度有关方面存在疑问,可拨打本报热线与市、区房管部门相关人士直接沟通和交流。

  昨日,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蒋治云称,公共住房制度的出台是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制度化的标志,标志着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将是一项长期而稳定的政策。公共住房制度的出台,加大了我市住房保障的力度。例如,以前对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租金补贴实施的是每平方米4.5元,公共住房制度中将这类家庭的住房租金补贴提高至每平方米6元,以后还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据蒋治云介绍,公共住房制度的出台还扩大了我市住房保障的有效覆盖。据了解,以前住房保障政策对最低收入家庭和中等偏低收入家庭进行覆盖,但对介于二者之间的低收入家庭却未进行有效覆盖,这部分家庭既不能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公共住房制度对这部分家庭进行了有效覆盖,规定其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可自主从市场租赁住房并领取政府发放的租金补贴。

  据了解,公共住房制度实施半月以来,房管部门在具体的住房保障工作中发现,许多市民对新的住房保障制度(比如公共住房制度的内容、保障标准、申请程序等细则)仍不太了解,不能根据自身的需求及家庭情况进行相应的住房保障申请。

  今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政策业务处副处长刘文杰、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政策业务处工作人员董剑婷和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廉租科工作人员张锐将值守本报热线962111,就公共住房制度中的经济适用房与廉租住房保障的内容、保障标准、申请程序等细则与市民交流,欢迎市民拨打本报热线。

  明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五城区房管部门负责人将集体值守本报热线962111,就公共住房制度中最低收入家庭与低收入家庭可申请的住房租金补贴的内容、保障标准、申请程序等细则与市民进行交流。

  新闻链接

  公共住房制度适用范围、对象和援助体系

  ●适用范围: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含高新区)

  ●适用对象:

  1.家庭年收入在中等偏低收入线以下;

  2.原有住房(取得自有产权住房或按照房改政策租金标准租赁的公房)人均面积不超过规定的面积控制标准;

  3.具有本市五城区正式户口,并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

  ●援助体系:

  最低收入家庭实行廉租住房保障;

  低收入家庭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由政府给予适当租金补贴,由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

  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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