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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ATM识疑犯,纠错机制不能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5:49 新京报

  北京市警方日前发布消息,到明年年底,北京全市3000多台ATM机将全部与警方联网,并加装人眼识别系统,取款人图像将实时传送至警方监控室,只要有可疑人员出现,警方监控室指挥系统将自动报警。(《新京报》8月14日)此项举措在银行卡使用越来越普遍的今天,对有效打击犯罪是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的。但我同时也有个担心,假如这个人脸识别系统出错而报警,进而给疑似疑犯各方面造成损失,该如何处理呢?

  这种担心并非多余。尽管工作人员介绍,人脸识别系统能够通过骨骼辨别对方身份,导致化装等遁行者将在这项技术面前难以逃脱,但是,鉴于人类自身体格的高度趋同性,恐怕很难保证脸部骨骼类似的人绝对没有。尤其像北京这么一个人口密度极大的城市,被人脸识别系统辨认出个把疑似疑犯而导致出警、限制人身自由等等,即便最后排除了疑似疑犯的嫌疑,但是依然会给当事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失。

  除了人类体格的趋同性可能导致出错之外,我还担心的一点就是人脸识别系统技术上可能的失误导致出错。我们相信人类的理性和创造能力,但我们也得承认人类设计能力的有限性,试想连发射火箭卫星这么重大的集聚几乎全人类智慧的系统都可能出错而造成事故,使用在每一个ATM机上的人脸识别系统,恐怕就更难保证不出错了。

  那么,万一针对犯罪嫌疑人的ATM机上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有误而报警,进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后该怎么办,我建议ATM识疑犯须设定纠错机制。如果的确是由于识别系统的差错而导致当事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这个纠错机制应当明确规定如下事项:第一,警方和银行必须无条件地向当事人公开道歉,消除影响;第二,警方和银行应当针对当事人损失的程度,做出适当数额的经济赔偿;第三,事后警方和银行应当联合会商,吸取教训,修改识别系统的程序和功能,尽可能降低差错率。

  很多时候我们生活在一种困惑之中:一方面我们得不断利用人类的创造而使我们的工作效率更高;另一方面这种创造本身又很有可能带来种种后遗症。ATM机上加装人脸识别系统,正是这么一个让我们生活在两难的创造。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我们既要利用ATM机的方便,还要利用ATM机抓疑犯,那么就只能配备完善的纠错机制,让每一个人都能坦坦荡荡地去自动取款机前面取钱而不担心会因为系统失误被警方限制自由,更不用担心嫌疑排除后没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机会。

  □陈夏红(北京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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