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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货车刮墙事件刮伤了谁的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6:00 光明网
郑玉超

  据报载,江西上饶市广丰县洋口镇村民李元武驾驶货车刮坏了该县建设局局长余祖华私宅外墙的几块瓷砖,在经过上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鉴定、县交警大队调解后,被告知要支付4000元(参见《货车刮坏局长私宅外墙几块瓷砖竟遭天价索赔》(人民日报2006年8月8日))。显然,该起高价赔偿事件的背后折射了地方执法机关在依法执政时,给我们老百姓带来的无奈和茫然。

  货车刮出的此起事故,看起来更像是闹剧,让我们老百姓或多或少看出了执法背后的盲点:执政是否依法?执政是否为民?一个简简单单的小事故,在一些执法人员手里非得办出个大事来,在政治日益文明、法制不断健全的今天,依然有这样的“笑话”发生,这不能不说是我们有关执法机构的悲哀。

  对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看一看“八荣八耻”,广丰县乃至上饶市有关部门的执法执政行为似乎与服务人民、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要求相背离。小小的货车刮墙事件让我们看到一些执法执政单位与依法办事诺言与要求的距离,这类事件的处理结果着实刮伤了我们老百姓的心。我们朴实的老百姓实在不敢有其他什么要求,毕竟刮了局长价值170万元私宅的院墙!

  倘是同一个事件,但双方掉了个位儿,建设局长的车划了普通老百姓的院墙。不难想象,鉴定结果和处理结果也许会发生戏剧性变化:建设局长专车倒车镜上的螺丝钉由于老百姓家的院墙设计不合理,而受到擦伤甚至毁坏。一介草民的院墙居然碰坏了建设局长大人的专车,这还了得,一定属于违规建筑,一句话,拆!除此之外,按照几块白瓷砖价值高达数千的逻辑,堂堂局长专车上的螺丝钉价格一定也不菲,宰你肯定没商量。

  刮墙事件的背后,凸显了某些地方、某些机关依法执政理念和执政为民思想的严重缺失。试想,让这样的交警大队来处理交通事故,这样的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单位来鉴定工程质量,会依法遵规、公开透明吗?我看未必。之所以出现那样的结果,其中的“暗箱操作”和可以触摸到的“猫腻”我们闭着眼睛也可以想象得出。这次刮墙事件实在是刮伤了我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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