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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租一间屋 三奸朋友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6: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毕征)接连三次被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合租男子强奸,忍无可忍终于举刀刺向“色狼”,被捕后竟被查出已怀上了“色狼”的骨血……昨日上午,广西籍女子阿秀,因被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站在了广州中院的刑事被告席上。

  2005年1月,阿秀和丈夫吴某一起,从广西老家来到了广州务工,夫妇两人一起住进了白云区的一个出租屋,与其合租的还有汪氏两兄弟及另一名女子小郭均是广西老乡。其中

,吴某、大汪、小汪三人都在同一工厂工作,阿秀和小郭则是另一家厂的工友。平日彼此之间的关系还算融洽,阿秀和小郭一起上下班,关系更是亲密。2006年初,小郭回去结婚,阿秀上下班就只有一个人了,丈夫又经常不在身边陪她,这让阿秀有时会觉得很孤单。

  据阿秀供述,1月6日晚7时许,她感觉一个人无聊,就到大汪的房间看电视。看着看着,大汪竟一把抱住阿秀,提出非分要求。阿秀不愿意,便使尽全力进行反抗,可胳膊拗不过大腿,终被奸污。此后的1月9日晚、1月14日晚,大汪得寸进尺,又接连两次趁家中无人将阿秀强奸。

  第三次被强暴之后,阿秀躺在大汪的床上,想到他对自己的一次次“兽行”,自己既无力反抗又不敢告诉别人,感到非常无助。阿秀害怕,大汪以后也许仍不会放过自己,害怕丈夫终有一天知道真相后,家庭因此而破裂。她越想越觉得心里不是滋味,竟鬼使神差地起身拿起了大汪房里的水果刀,捅向正躺在床上的“那个恶人”的腹部……阿秀事后称,汪被刺后,双手握着刀,对她说“再也不敢了”。

  第二天上午7时多,阿秀忐忑不安地来到大汪的房间,却发现汪已经“断了气”。阿秀只好打电话给丈夫吴某和大汪的弟弟小汪,说大汪死了。阿秀随后又将此事告知房东,房东当即向警方报案。

  案发后,警察带走了阿秀,在派出所里,她将前因后果和盘托出。在被捕后不久,身处看守所的阿秀又被查出怀有身孕,对此,阿秀坦言,孩子是大汪的,并称自己不会生下这个孩子,她的丈夫也明确表示“不会养别人的孩子”。

  在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阿秀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希望法庭依法惩处。阿秀本人对指控事实没有异议,但希望法庭能考虑到其不幸遭遇,予以从轻处理。

  庭下,记者见到了阿秀的丈夫吴某,这个年轻汉子情绪很是低落,喃喃地说:“她(阿秀)出事后我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那个姓汪的在出事前一个月还回老家相了亲,我还借钱给他盖房子,没想到……”“我儿子今年三岁,她就是坐牢出来了我们也不可能再在一起生活了,我一直不知道他们的事情,直到警察找我做证人,我才知道她怀了孩子,那孩子肯定不是我的。”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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