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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美国金融“大鳄”空头支票骗高额贴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6: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 (记者李少华)广州一仅有高中文化程度的“混混”,假冒原国家领导人的秘书和“美国商业金融服务集团公司”在华投资总代理人,与一伙假美籍华人、假港商,自称美国金融界“大鳄”,专门瞄准内地一些准备融资的企业,大开空头支票,骗取这些企业高额贴息。其中诈骗成功250余万元,诈骗未遂金额达300多万元。昨日,由境内外犯罪分子勾结组成的该团伙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及窝藏、转移赃物罪,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手段:利用境内外入账时间差专骗贴息

  据专案组介绍,该团伙诈骗手法主要是利用香港银行和内地银行支票管理规定不一样,存在入账时间差的特点“空手套白狼”。香港支票开出后,可以很快在存折上显账,但银行之后才确认存款,24小时后才会将资金入账。而内地银行则是在确认开支票人有存款后才会入账,存折上才得以显账。这些骗子往往给内地企业开空头支票,但这些企业往往误以为对方已将钱入账,而将贴息付给对方。

  专案组民警通过分析发现,被骗的企业都需资金周转。遇到这伙骗子时,都认为对方的资金是外资,拿到钱最重要,付一些贴息也值得,没有考虑什么时间还款。这种心理频频被骗子利用。

  2005年4月,该团伙成员虚构可向其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的事实,对香港某投资集团进行“考察”,从该公司郑某处骗取人民币8500元,后以可贷款为理由欲骗取好处费50万元人民币。去年5月17日,该团伙部分成员将郑某约至广州商谈借款事宜时,被当场抓获归案。

  “智能型”团伙诈骗“三部曲”

  第一步:假冒“大人物”大派头

  据悉,被告人黎某南假冒原国家领导人的秘书和“美国商业金融服务集团公司”在华投资总代理人;被告人严某雄假名“严泽仁”,冒充自己是美籍华人及美国商业金融服务集团公司东南亚投资总代理人;被告人陈某勇假冒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信贷处领导,在得知被害人中山市某酒店法人代表张某因酒店资金不足需融资的情况下,共同虚构美国商业金融服务集团公司可以向该酒店贷款300万美元的事实,多次与被害人张某洽谈贷款事宜。

  据中山市某酒店董事长张某的笔录,2004年12月6日,酒店装潢缺钱,正想办法找融资的他,经同样开酒店的郑某介绍认识了一位“大人物”,“那个人姓黎,自称是一位老中央领导的秘书”。

  当天下午,在郑某的引见下,他见到了带着六七个随从的黎某南。黎称正为一位美国老板打工,负责考察项目,都是几个亿、几十亿的生意,贷款可以贷1年到8年。黎说可以帮忙给他贷款,但需要10%的贴息回报。

  第二步:配合密切引人来上钩

  2004年12月12日,张某见到了黎所说的老板,自称在建国初期迁往美国,担任美国商业金融服务集团公司在华投资总代理人的严某雄。五天后,双方在广州一家酒店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主要内容为某酒店向美国商业金融服务集团借款300万美元,借期十年,贴息10%(300万美元10%的贴息折合人民币250万元)。

  黎某南还介绍他认识了自称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信贷处领导的陈某勇。陈说,黎某南的公司在国外,贷款的钱只能先汇到香港,再汇到广州指定的银行。

  2005年3月15日,张某等人前往香港与被告人黎某荣(假名“胡子义”,自称美国商业金融服务集团公司总裁)办理借款具体事宜。在香港,被告人黄某锐以假名“林晨”冒充美国商业金融服务集团公司工作人员,被告人陈某映假冒律师,配合被告人黎某荣继续骗取张某的信任。

  3月16日,被告人黎某荣安排被告人黄某锐带领张某到香港九龙某银行的一个网点开设港币账户。被告人陈某映在黎某荣的安排下,填写了六张总额为2338万元港币的支票,并到六家银行将六张支票分别入账至上述被害人张某所开之账户。

  第三步:骗得巨款后路边分赃

  黎某荣随即安排黄某锐带张某去银行打印存折,张某见存折上有2340万港元的显款记录,信以为美国商业金融服务集团公司的2340万港币借款已存入自己的账户。

  3月16日下午5时,张某在深圳某大酒店将25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贴息)交给黎某荣派来的一男子。2005年3月17日张某前往香港从其上述账户中提款失败。银行告知其账户中2340万元港币中的2338万元属于“无资金入账”。此时张某已无法联系到被告人等。

  3月16日人黎某荣拿到250万元赃款后,当晚即赶至广州,在一酒家楼下马路边分赃。

  此外,检察院查明,在诈骗张某的犯罪过程中,黎某南假冒秘书和老总,以接待为由,每次骗取3000元不等的住宿、餐饮费。在四川诈骗期间,共骗得机票费、住宿费、餐费等费用共96689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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