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摩”大战“端窝”为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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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6: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治摩大战”动员大会第二天,“东莞市综合整治摩托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治摩办”)即迅速行动,在东莞市交警支队召开了第一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具体“作战”方案。据悉,广东省公安厅已经特批,由东莞市交警支队统一办理手续,委托授予东莞市所有公安人员行使交警执法权,而各公安分局、派出所也安装使用了交通违法系统,昨天已经正式投入运作。 在“治摩”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治摩大战”将“先礼后兵”,在开打前加大宣传力度,大量张贴和派发《关于综合整治摩托车的通告》,做到所有市民能够人手一份。 据“治摩办”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东莞市政府已经作出部署,将在“治摩大战”9月1日打响“第一枪”,全市各镇区一起动作,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治摩大战”统一行动。 文 记者李天鸿 通讯员闫海滨 残疾人专用车要依法登记注册 东莞市公安局副局长卢锡光在昨天的“治摩”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属于非机动车,不在“治摩大战”作战对象之列。 他进一步解释说,虽然如此,但残疾人专用车还是要依法登记注册,要依法行驶,不能用于非法营运,否则会被交警、交通等有关部门查处。 外地合法摩托接受处理后可发还 卢锡光表示,对“治摩大战”中查扣的摩托车将按审查司机和车辆、审查是否符合放行条件、审查是否符合销毁条件等三个程序进行处理。对具有合法牌照、各项交通违法处罚执行完毕的外地摩托车,在司机或车主签订保证书并经口头警告后可以发还、放行,并且不收取停车费和拖车费。但如果被查扣的车辆在30日内没有提供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接受处理,经警方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将一律作销毁处理。 外地牌摩托放在住处也不安全 “治摩大战”是东莞扭转社会治安的“断腿行动”的重头戏,这个行动将主要采取“端窝”的执法方式,并会借鉴深圳的经验,实行“属地负责、以块为主”,明确各镇区党委政府负责制,以居委会(村)为单位,每天清理一定区域,清好一个,巩固一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而路面检查只是辅助执法方式。与这种“端窝”为主、路面查扣为辅的“作战”方式相对应的是,交警部门将不再“单兵作战”。 这就意味着非“粤S”(外地牌)摩托即使不上路行驶,而只是放在住处也会面临“端窝”之虞,并不安全,唯一的处置办法是在“治摩大战”开打前的限期内离开东莞。 不会对摩托车行进行经济补偿 东莞市工商局副局长黎自力在“治摩”新闻发布会上再次重申了对摩托车行的“四不政策”,届时这些摩托车行只能进行停业或转营。 他同时明确表态,东莞市区范围、全市范围已分别从1998年10月1日和2003年8月18日起停止摩托车登记入户上牌,现有的全部摩托车行销售的摩托车是无法在东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登记入户上牌的,它们销售的摩托车很多是无牌无证、上假牌在东莞行驶,还有一些摩托车行违反国家规定为买家代办外地牌在东莞行驶,这些都是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因此不会对这些摩托车行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信息提醒 被查扣摩托车审查程序和处罚 被查扣摩托车的信息将一律录入交通违法系统,对其违法行为(包括被查扣前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程度逐项进行审查和处罚。 对摩托车司机的审查程序和处罚为: ① 上“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查询系统”核对驾驶证的真伪,如果没有驾驶证、伪造驾驶证将处15天拘留和罚款; ② 如果所持驾驶证为真,则按其违法行为给予罚款、扣分,同时追究过往未缴交的违法罚款; ③ 不服检查逃跑或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者将被处拘留10天、罚款500元; ④ 驾驶报废车、套牌车者将被注销驾驶证,并处罚款1500元。 对摩托车的审查程序和处罚为: ① 查盗抢嫌疑,如有盗抢嫌疑将对司机“提堂过审”,并做讯问笔录,将车辆和司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② 查过往违法记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追缴罚款和滞纳金; ③ 查各种规费的缴交情况,由公路、交通、税务部门追缴欠交规费者的规费和滞纳金; ④ 查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对未购买“交强险”者要求按不低于最低投保责任限额的标准补买“交强险”,并处“交强险”最低投保责任限额应交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 ⑤ 合法审查,套牌摩托车将同时被处媒体曝光、治安拘留、追缴税费和滞纳金、追缴罚款、真牌车主追索、没收车辆、对使用人给予罚款和吊销驾驶证等多重处罚。而无牌无证摩托车则将一律进行查扣,即使是能提供购车发票等车辆来源证明的,也要在车主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后才进入违法行为处理程序。 “治摩大战”五大特点 一是整治的组织主体与以往不同,建立了党委、政府负责制,使“治摩大战”由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 二是参与整治的部门不同,由过去的少数部门参与转变为所有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 三是执法主体扩大,交警部门委托了各镇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共同处罚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整治的目标和步骤更加明确,下达了死任务; 五是更加重视考核验收,“治摩”成效如何将作为考核各镇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政绩的一项重要因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