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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医保 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6:29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 (记者侯林利实习生杨凌)昨(14)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传出消息,今年我省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将达到60万人,工作重点是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加工制造业、采掘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重点行业,争取2008年底将与城镇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基本纳入医疗保险。

  医保按季度或半年征收

  农民工医疗保险实行市(州)统筹,原则上所有城镇用人单位的农民工都要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医疗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农民工医疗保险的交费率为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2%,按季度或半年征收。

  农民工可在施工地参保

  农民工原则上在单位所在统筹地区参加医疗保险,建筑施工等流动性大的单位招用的农民更可在施工地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在省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农民工医疗保险原则上不予支付。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并缴纳基本医疗费用,农民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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