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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内被盗责任谁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6: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刘洁)一对夫妻来东莞旅游后入住运河边的一家酒店,凌晨2时才就寝。清晨起来时发现,贼从五楼的窗户爬进房间,“精挑细选”地偷走了现金、手机,但留下了更多的其他财物没有动。同时,隔壁的一间睡着三个中年男子,同样被偷,却毫不知情。入住酒店却出现离奇盗窃案,责任究竟由谁承担?酒店态度并不积极,这让受害者倍感气愤。

  8日晚上,珠海的梁先生带着妻子驾车出游到东莞后,入住运河边上一家酒店五楼。到第二天早上7时多,梁先生一醒来就发现窗户开着,感觉不妙。随即发现靠近窗户的桌子上小的黑色手提包被人打开了,钱包内用信封包着的现金被人偷走。

  让梁先生感到惊异的是,同时被偷的,除了现金外,还有妻子的手机和一块手表,但妻子的手提包动都没有动。

  报案后,警方前来勘察现场,正在做笔录的时候,507房间的客人也叫了起来,钱包里的现金被偷,但银行卡却没有偷,留了下来,边上放着的手机和手表都没动。这三个广西桂林的客人是来东莞做生意的。

  酒店住房部的主管并没有主动承担责任,反而质疑梁先生是不是喝醉了酒弄丢了财物。梁先生要求酒店主动承担责任,因为两个被偷的窗户都存在问题,关不牢实,而住进来时,酒店并没有主动告知。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的廖京律师表示,酒店窗户不牢靠,肯定存在过失,但消费者没有保管好财物,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因为丢失财物的责任难以确定,酒店应该同消费者协商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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