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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贴“旧货”标签不得售二手家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6: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肖陆军 见习记者刘燕)一看就知道是旧家电,却找不到“旧货”标识,看上去崭新的产品,又只能口头承诺保质保修。记者昨日走访佛山一些旧货交易市场时发现,几乎所有旧家电都没有“旧货”标识。更有旧货商将旧家电改制翻新、二次包装后,当作新货卖。

  根据今年3月1日出台的《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两部

行业标准规定,所有二手旧家电都需经过旧货质量鉴定后,贴上由中国旧货业协会统一印制的“旧货”标签方可进入市场销售。这个规定实施至今已经有5个多月了,然而有消费者反映,佛山旧家电交易市场不按规定办事,“旧货”标签并没有得到有效实施。记者就此咨询佛山市工商部门,据介绍,佛山关于“旧货”标识的规定还未具体实施,消费者购买二手家电须留个心眼。

  业内人士介绍,旧家电的回收价格都很低廉,而且这些“旧东西”只需稍作修理,转手就能卖出回收价的数倍。所以只要没有什么大问题他们都愿意回收,“有时候让家电维修处给换个新外壳还能当新的卖呢”。

  根据规定,“旧货”标识用以标明某商品为旧货而非假冒商品,会员单位在发放旧货标识时,必须做好登记工作,掌握旧货标识的流向;旧货标识不得转让,更不得在未经清理、维修、加工的商品上粘贴。所有被贴“旧货”标签的旧家电,至少可安全使用半年。

  记者就此咨询佛山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据介绍,目前佛山关于“旧货”标识的规定还未具体实施,但消费者去二手市场购买家电事实上已经知道所购买产品是“旧货”,没有标识不属于欺骗行为。

  据了解,“旧货标签”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规范旧家电市场在收购旧家电后,需要经过二手家电经销商的自检和质检部但是从二手家电市场经营实际来看,这个行业标准实施却遭遇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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