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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对房产开发中的闲置土地从高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7:32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8月14日专电(记者谢方芳、刘林)西安市近期制定多项措施从严土地管理,坚决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其中,对房地产开发中长期的闲置土地,有关部门将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甚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西安市政府近日召开贯彻国家土地政策从严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会上提出要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在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中,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

的,要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要坚决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并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也要按闲置土地处置。对造成土地闲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办理新的项目备案、规划及用地报批,直至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完毕。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干预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此外,西安市政府要求不断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和节约利用水平。科学编制供地计划,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的规模、结构、时间,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用地的供应量,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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