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地税局领导现场答疑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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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7:58 兰州晨报 |
8月14日上午,部分群众代表在大会上向兰州市地税局领导就税务方面的疑惑进行大会质询,并获得有关领导的现场答复,记者就一些与市民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摘录。 问:群众在举报偷税漏税现象时应注意什么? 答:首先举报人对举报内容应有大概的界定,是属于国税还是地税的征管范围,其 次最好能提供被举报人的详细资料,以及详实的证据,最后可拨打12366进行举报,或到兰州市政务大厅以及向各级地税部门进行举报。问:消费者在购物或就餐时,商家称没有发票或是不要发票可打折,这种现象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答:这种现象属于违法行为。没有发票的商家属无证经营、小摊小贩、刚开张未来得及办手续等情况,一般经营正常有一定规模的都有发票。 问: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包括哪些企业?是每年审批还是一次审批多年有效? 答: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企业包括5大类,即西部大开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政企业、校办企业、下岗再就业企业。这些企业每年都需审批,如第一年审批过关,次年需要确认审核,实行随报随批,均有时间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时间最长的如西部大开发企业为10年。本报记者李林娜实习生孔惠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