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大妈执著申诉又获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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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8:05 南京晨报 |
晨报讯拿出全部退休积蓄买来的新房,交接时就漏水。法院二次判决开发商赔偿3万余元,60多岁的王大妈对法院判决不服,坚持向检方申诉。近日,王大妈申诉获检方支持,在检方的调解下,开发商同意再赔8000元。 只赔3万大妈不服 王大妈3年前用自己辛苦多年攒下的一笔钱,购买了一套住房,准备安享晚年。谁知,交房验收时却发现房屋出现大面积的漏水。开发商将漏水处理后,交房时间整整迟了5个月。王大妈在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后,诉至法院,以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为由,要求按合同约定赔偿6万余元违约金。 法院经过一、二审判决,认定开发商虽逾期交房违约在先,但认为合同约定6万余元违约金太高,判决开发商支付王大妈违约金3万余元。 王大妈对法院的两次判决不满,经律师指点,她走进了区检察院的大门。 检方支持大妈的申诉 区检察院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经审查、调研后认为,法院判决书认定违约金约定过高,系适用法律错误,建议南京市检察院提起抗诉。 案件提请南京市检察院审查后,该检察院民行处同意区检察院对案件审查的意见,但同时认为,本案提请抗诉并不是最佳的解决途径,本着节约司法资源原则,南京检方将案件重新移交区检察院,建议调解解决。 区检察院民行检察官经过多次上门劝说,王大妈与开发商就返还数额、返还时间等具体条款达成一致,双方达成了《自行和解协议》。根据协议,开发商将再支付8000元给王大妈。 文中人物为化名 作者:必信红艳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