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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应试教育不许学生"拾棉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8:27 浙江在线

  8月1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新疆教委日前出台新规定,今年起不让小学生拾棉花。据了解,每到棉花收获季节,新疆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都会安排拾棉花劳务活动,为此引起社会和家长的广泛争议。

  我没有拾过棉花,但我小的时候拾过麦子和稻谷,包括在学校的组织下,而且我的农民父亲曾经种过棉花,所以我有充分的经验认定,拾棉花和拾麦子、稻谷一样,是一件小

学生力所能及的事情。不仅是一件力所能及的事情,而且是一件有着高尚的荣誉感的事情,我的农民妈妈说过,儿女拾一朵,父母就轻松一朵。那时候到路上和公家的地里,拾庄稼只是交给家里,算作额外收入,而现在,既然拾棉花劳务活动出现了,可以通过一双小手,直接为家庭创造价值,也是可喜可贺,实在搞不懂为什么要以部门的名义禁止小学生拾棉花———如果这样的劳务活动有利用小学生为学校赚钱的漏洞,我们就应该反对以学校的名义组织小学生拾棉花,我们反对的其实是利益侵占,但是,不论怎样,拾棉花这种活动形式本身不应该受到禁止,它本来可以成为家庭条件比较艰苦的小学生通过勤工俭学改善生活和学习条件的良性方式,一旦被禁止,就在无形中给他们堵上了一扇门。

  报道中,教委相关人士称,各地可根据小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小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以服务社会、社区为主的劳动(新疆以棉花生产著名,我不知道在当地还有多少活动能够比拾棉花更能创造社会和经济效益,以帮助物质贫困家庭的孩子)。既然要反对拾棉花劳务活动,但同时却允许组织小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以服务社会、社区为主的劳动,理由又是什么?难道区别仅在于是否有劳务报酬吗?如果这样的理由成立,那么,只能推导出这样的结论:通过劳动获取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就是可耻的。这显然很可笑。反过来,如果这样的理由不成立,那么就势必形成悖论:拾棉花同样是服务社会,它和“其他”以服务社会、社区为主的劳动没有明显的权利、道德界限,单独反对前者,显然站不住脚。

  一个简单到弯弯腰、流点汗的活动,在当初为什么会引起那么大的波澜,以至在广泛的争议下部门终于站到“反拾派”而不是“主拾派”的一边,而这一切和二十年前笔者的经验不一样?我觉得,这种变化,未必是时代的进步使然,相反,这可能是一种倒退:“反拾派”最担心的还是学习时间的减少。而学习时间的减少,很容易被认为是对学生参与激烈的分数竞赛的阻碍。这种认识被整个社会的“唯分论”所推动,已经失去了对事物的基本判断能力。


作者: 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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