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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电力突发事件4小时内必须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8:32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14日讯 记者肖黎明 实习生李韶冠 记者今天从电监会获悉,电监会即将发布《“十一五”期间国家电力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重点建立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特别重大、重大电力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电力突发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要及时、准确地向有关地方各级政府、电力监管机构报告。

  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在8月11日召开的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暨应急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各电力单位要抓紧编制修订各级、各类应急预案,重点作好防风、防汛等自然灾害事故、防止水电站垮坝、漫坝事故的预案,并着重对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预案、电网黑启动预案和防止重要城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的研究,经常性开展预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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