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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禁止交强险与商业险捆绑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8:32 法制日报

  本报长沙8月14日电 记者赵文明 记者今天获悉,湖南保监局和省公安厅交管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湘各保险公司不得在销售交强险时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也不能打折卖交强险。违规者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该通知,在湘各财产保险公司均具有经营交强险业务的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助行政权力进行排他性竞争,不得在销售交强险时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对

未按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从事交强险业务,未将交强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以及拒不履行约定的赔偿保险金义务的违规行为,给予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直至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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