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经济适用房将严格限定购买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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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8:32 法制日报 |
本报讯记者吴亚东 从9月8日起,《乌鲁木齐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乌市将严格限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对象,让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子。 在新出台的办法中,乌市首次限定了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对象:有本市常住户口;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有关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方可购买经济适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