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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民警察节”岂能随意“冠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8:55 温州新闻网

  《京华时报》13日报道:庐山管理局决定,将每年9月1日定为“中国庐山人民警察节”。每年的这一天,全国的警察、警嫂上庐山观光、疗养免收门票。

  “人民警察节”是一个庄严神圣的日子,这个节日不应该与“中国庐山”或者其他风景区联系在一起。“中国庐山人民警察节”极易让人产生歧义。一是认为这是庐山地区警察的节日,二是像足球队的冠名一样,令人误以为“人民警察节”是由庐山风景区赞助设立

,三是让人误以为中国警察过节就是上庐山游玩疗养,这显然将人民警察和警察节狭隘化、庸俗化了。

  “人民警察节”的最终称谓是什么,这个日子究竟确定在哪一天,只有全国人大才有权决定。庐山管理局如此直截了当地在全国人大才有权决定的节日前面冠名,不能不令人怀疑其怀有“广告效应”、“提升知名度”之类的动机。

  庐山警察节的意义也有限。有的警察和家属可能不止一次地上过庐山,对这部分人而言,这个节日似乎失去了意义。对没上过庐山的警察和警嫂来说,操作起来也有难度。全国百万计的警察警嫂不可能挤在9月1日这一天上庐山,那么,是排队上还是抽签上?同时,庐山每年9月1日是否向非警察游客关闭?否则,我担心有的警察警嫂直到退休也难得到免费上庐山的机会。就算有幸上了庐山,但庐山的风光一天显然观赏不完,而一天时间的“疗养”更是不够。那就多呆几天吧,可以,不过请掏钱——呜呼,这充其量只能算是给了警察警嫂一个“打折优惠”,怎么能说是警察的节日?!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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