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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开展台商保护法执法检查 拟实施台胞落地签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9:1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5日电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组14日起赴广州、惠州、东莞等地展开执法,这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台商保护法的执法检查。另据消息人士透露,台胞落地签证有望年内在广东境内实施,有关方面正在做好准备工作。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游宁丰率领的《广东省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组14日起赴广州、惠州、东莞等地展开执法。游宁丰认为,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这次检查是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重点,列为今年执行检查的重要内容。该法规颁布到现在至今已有近十年,十年也有很大的变化,具体法规的内容上需不需要修改,成为这次检查的内容。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台湾同胞来粤投资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维护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的情况;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另悉,广东省台办表示,台商希望不断完善“大通关”协调机制,进一步简化台商出入境手续,能像香港同胞那样,出入境时“刷卡”过关。据消息人士透露,台胞落地签证有望年内在广东境内实施,有关方面正在做好准备工作。

  很多台商希望进一步简化台商出入境手续,能像香港同胞那样,出入境时“刷卡”过关,而不用那一本厚厚的台胞证,排长队过关,提高人员的通关效率。亦有台商反映,希望参照香港的有关法例,规定台商在大陆投资数年以上的,可以给予大陆的长期居留权,或给予进出大陆签注手续的便利,使台商安心、放心在粤投资经营,真正扎根广东。

  广东省公安厅有关人士表示,将继续大力深化出入境、交通管理部门的改革,对台胞采取了一系列的便民措施,为台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至于对实现“刷卡”入出境,或能在该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直接换发或补发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盼望,广东省公安厅已向公安部门作出了反映,目前公安部尚未推出新的政策。(袁秀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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