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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提案挽回360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9:22 新文化报

  新闻背景:机动车辆外挂是指吉林省的机动车辆将车籍落(转)到外省,向外省缴纳税费,却主要在吉林省营运的现象。这不但严重扰乱征费和运输市场秩序,还造成税费大量流失。民盟吉林省委盟员葛双平等同志就此项问题进行调查发现,自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底,吉林省转往外省的5吨以上大型货车3406台,计36558.5吨位,损失各种税费合计11568.6万元。2006年各种税费流失总额将达到2亿元。

  本报讯(记者 陈澈) 昨日,吉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局副局长王晓兵介绍,由于个别省(区)随意降低税费标准,造成省际间税费标准差距过大。而国家及我省又没有明确法律法规,一些运输业主利用“法律真空”,偷漏国家涉车税费。车辆外挂现象在我省个别地区泛滥,治理迫在眉睫!

  2006年初,通过大量调研,民盟吉林省委形成团体提案《关于吉林省机动车辆外挂问题亟待综合治理的建议》,提交吉林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建议采取行政手段综合治理车辆外挂。

  提案得到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开展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方案》,要求各涉车税费征收部门尽快提出相关方案。对在3月31目前主动转回吉林省的外挂车辆,在缴纳交通规费时,可采取包干缴费的办法,并给予适当优惠。4月1日后对稽查到的外挂车辆,一律按吉林省标准征收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欠费车辆还将收滞纳金。

  半年过去,治理效果如何呢?昨日,记者从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局了解到,上半年,我省有4546台(60524吨)外挂车转回或调驻我省,挽回养路费等税费损失3608万元;大型货车外流现象被有效遏制,全省车辆总吨位开始恢复性增长,新购大型车辆落籍明显增加,今年前5个月全省新增5吨以上大型货车达到6976台,新增台数是去年同期的2.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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