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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立改废留”下月列出清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9:39 南方日报

  宝安·龙岗新闻

  宝安

  本报讯 (记者/江强 通讯员/傅海茫)宝安区委执行力办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街道、区直单位全面梳理本街道、本部门规章制度,并于9月10日前列出“立改废留”计划清

单,上报并经区委执行力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构建新的制度架构。

  “立”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不适用,需重新制定的,或由于出现新问题、新矛盾、新需求,需填补制度空白的;“改”是指制度整体上适用,局部需作修改的;“废”是指同一项制度已有新版本施行,旧版本要作废,或现行制度实施的环境改变,旧制度已无存在必要;“留”是指不作任何修改,继续保留使用的制度。

  同时还要求在拟定新的制度体系时,必须包含监督制度执行和对制度定期考评的制度,形成本部门(单位)工作水平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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