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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程医院等被曝光问题较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9:39 南方日报

  市食药监督局督查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和使用情况

  鹏程医院等被曝光问题较多

  本报讯(记者/张玮实习生/茹萦莹)昨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药监督局)公布了近期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结果

显示,目前全市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较好,但民营和小型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较乱,其中深圳鹏程医院、幸福门诊部、康华门诊部、广仁门诊部等机构被曝光的问题较多。

  全市共956家基层医疗机构

  “目前,深圳市共有各类医疗机构1303家,市属医院13家,区属医院44家,基层医疗机构956家,其中社会医院44家,门诊部178家(社会门诊部135家,各级国有医疗机构下属门诊部43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99家,诊所435家。”据深圳市食药监督局安监处副处长王利峰介绍,此次检查主要包括医疗机构是否建立供药单位记录;是否使用未经批准的配制制剂或其他医疗机构的制剂;药房、药库内是否设有药品效期警示牌,是否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等内容。其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医疗机构有深圳鹏程医院、幸福门诊部、康华门诊部、广仁门诊部等。

  部分机构未建药品购进记录

  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购进进口药品时,未按规定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有的购进记录不完整,部分医疗机构甚至未建立药品的购进和分发记录;有的则无药品供货单位的档案,不能提供药品供应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合法证件的复印件及药品的进货发票。

  多数药房无防污染防虫措施

  药品贮存和保管则是存在问题较集中的另一个方面。据了解,部分医疗机构被检出未根据药品储存需要,设置阴凉库、冷藏库(柜),把需避光、阴凉、冷处贮存的药品仍摆在常温库,门诊药房也普遍没有温湿计及记录。大多数医疗机构药库或药房无防尘、防污染、防虫及防鼠措施;部分医疗机构无药品效期的管理和警示措施,将近效期药品与新购进药品混放。

  要求每批药品使用都能追溯

  该局表示将立即要求医疗机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该局强调各医疗机构必须建立药品管理制度,对药品的验收及保管应有明确规定,完善购入、验收、储存、使用和报废药品的处理记录,使每批药品的使用都有可追溯性;药品必须保证购入渠道合法,个体诊所也不得超范围使用规定以外的药品,否则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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