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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公共生活里容不下“领情”与“买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9:43 南方报业网

  省政协委员在市教育局前台遭遇工作人员报警“礼遇”的消息披露已近半月,事件引发的震荡仍未完全平息。昨日,在省政协委员孟浩的博客上,有网友贴出洋洋近四千字的长文,对此事前因后果进行了颇为“敬业”的质疑(见本报今日A05·重点),质问政协委员为一位学生前往教育局,为何一定是履责而不是托人情?文章同时指责省内媒体对此事的关注和评论“蛊惑人心”,并指省政协得理不饶人,不领情,不买账,从而伤了省市之间的和气,并以近乎宣战的态势,将此番省政协与市教育局之间的监督来往,定性为一场剑拔弩张的人情

绝裂,言辞令人不安。

  网络留言原本泥沙俱下,良莠不齐,在一场公共探讨中出现任何立场的言论也并不意外,然而,这样一篇“檄文”所出现的地方和时机,其对民主监督所充斥的鄙薄之气,对部门行为所坚持的偏袒盲从,对公共探讨所比附的人情世故,对委员履责始终抱有的猜忌之心,却让人不得不振作精神,重视公共探讨所呈现的这种言论和情绪,检讨当前公共生活所应有的立场和精神。毫无疑问,委员遭拒事件的论争再起,旋又暴露出当前公共生活的窘迫与公共探讨的限度。习惯了将一个又一个公共话题消化在饭局酒桌这类私人空间中的国人,不得不运用旺盛熟练的私人原则,介入最需要理性公开的公共生活,即使严肃如省政协与市教育局之类的政治生活探讨,也不得不借助“面子”、“领情”、“下台阶”之类的词汇,组织起原本厚重理性的公共发言,这莫不是国人公共生活的悲哀?

  早有学者指出,中国社会在走向现代的艰难转型过程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重新划界,以及公共领域私人化所带来的种种问题。何谓公共领域的私人化?简单说来,就是指我们的公共生活不再具有公共性,只是某种私人生活的投射。政协委员在教育局门口求见领导,从而引发政协委员民主监督与政府部门接受监督的一场争论,事涉政协组织与政府机构,当属完全的公共议题无疑,然而,潜规则里的人却要觉得一方没有给另一方面子,而另一方无法下台,日后定有龃龉不断,更有如文首提及的网友,要闹一番指责对方机构“得理不饶人”的意气,只因为我们用以思考公共问题的关键词,最后都溶解在私人之间的恩怨情仇、人情面子里。试问,以如此私人意气和原则参与公共生活,我们怎能指望产生理性建设性的公共话语?教育局一类的公共机构又怎不会成为个人交换面子、经营人情的私人机构?严肃的公共问题又如何能避免在个人的推杯换盏间灰飞烟灭的命运?

  因此,我们着实不愿在政协委员求见教育局领导遭拒事件的后续中,继续听闻严肃的公共事务一再深陷部门机构的意气言行之中。公共机构有高于私人意气的公共性,其进退左右均在种种公共制度的规范之中,只需依循早已有之的程度规则,“该澄清的澄清,该道歉的道歉”。因为公共机构的产生原本就来自民众的委托,向民众说明交待从来就不是一种姿态而是一种义务。与此同时,每一个参与公共探讨的个人亦需自觉,公共议题超于个人的公共性,要求尽量克制私人的情绪意气,为公共理性添砖加瓦。因为这虽是一己言行,却早已系于一个公私难分的国家朝向现代的转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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