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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清理规范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出现存废之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9:58 大河网-大河报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清理规范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出现存废之争
核心提示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最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建议函,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同相关部门对高考、中考加分政策进行清理规范”。

  洪可柱直指,目前高考加分政策混乱,互相矛盾,上下不一,沦为权势群体的腐败

通道。

  伴随媒体关于加分事件的报道,有关中高考加分政策的存废之争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新闻事件

  日前,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原局长、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关于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清理规范的建议》函,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对加分问题进行调研,会同相关部门对高考、中考加分政策进行清理规范”。

  洪可柱直指,目前高考加分政策混乱,互相矛盾,上下不一,比如对某项全国性竞赛,有的省规定前八名可加分,有的省则规定只有前三名才能加分;除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外,每个省还可规定本地区的政策性加分措施;今年教育部明令取消了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者可加分的政策,但在一些地方,这一政策仍在实行。

  洪可柱还批评,高考加分政策作为社会公共政策,其出台过程不透明,随意性大。许多部门都想把加分当作社会管理或福利手段。目前,加分项目已涉及科协、体育、外事、民委、计划生育、残联、公安、民政、工会等十多个部门和单位,但近些年来,通过关系找教育部门要求出台高考加分政策的行业、部门或人士仍然层出不穷。洪可柱认为,某些加分项目反而制造出新的不公平,如某些省规定博士子女可加分,某些省规定纳税大户的子弟可加分,某些高校规定对本校教职工子弟降分录取。

  洪可柱建议,“清理规范”高考加分政策,以堵塞“让人乘虚而入”的空子。

  另悉,在日前举行的“第三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多位校长也建议,出于对教育公平的维护,有关部门应取消一些加分项目。安徽大学校长黄德宽认为,对一些文艺、体育等特长生的照顾,应逐步过渡到由学校自主招生时,在面试中考虑,而不是在政策上进行规定。厦门大学校长朱崇实认为,不宜用加分的方式来鼓励某种社会行为。比如对劳模,可以给予物质鼓励,但不能在高考中通过加分来体现。

  新闻调查

  高考加分规定有点乱

  高考加分该怎么加?教育部似乎规定得很清楚。在教育部今年年初公布的《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第43、44、45条,很明确地规定了高考可加分、降分的具体范围,而第46和47条则规定了具体的操作方法及原则。

  但各高校在具体的政策解读和执行过程中,却明显打上了自我考量的烙印。

  笔者采访的一所著名高校就存在这样的问题。根据该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本科招生工作条例》(2006年3月制定),与教育部的规定对比,可发现存在如下差异:

  教育部文件第43条第3项规定,“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可加分,该校却只规定了“一等奖获得者”可加分,并另行规定“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可加分。

  教育部文件第45条规定,“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可予以加分,该校则将范围扩大为“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

  除了这所学校,笔者发现,一些高校在加分的态度和具体操作手法上也存在相当大的差异。有些学校全部承认高考加分的规定;有些学校则是有条件承认,即承认可加分提档,但须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方可优先录取;还有些学校对外省制定出来的有别于教育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不予承认。

  加分质疑声迭起

  今年高考前夕,一个高考新名词——“裸考”再度引起人们对高考加分的关注。据《中国青年报》6月2日报道:一个近50人的班级,能加20分的就有20多人。而那些没有加分资格的,则被戏称为“裸考”。这不由得让人质疑:高考分数这么金贵,多一分少一分命运迥异,这些人凭什么占得先机?他们所获得的加分,是被广泛认同的吗?

  7月12日,另一个事件被媒体报道:福建一考生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儿子在高考中获得加分,将他几年前水中救人一事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见义勇为行为,因未获认定,便将当地公安局告上了法庭。而事件的缘起是福建省规定“见义勇为者及其子女高考可获加分”。事实上,北京、四川都有类似规定。对此,人们纷纷质疑,这项制度是否有将见义勇为功利化之嫌。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加分项目受到质疑,如黑龙江省规定省级优秀专家、博士子女可以加分,就受到了包括该省政协委员在内的广泛质疑。

  反响尤其大的是《南方周末》8月3日的报道:福建省漳州市市长亲自拍板,只要纳税300万元以上,其子女中考就可以加20分。有评论认为,这种政策的出台,简直在宣告分数是可以直接用钱买到的。8月7日,第二十一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结果在澳门揭晓。据《人民日报》8月9日报道,有带队老师说:“创新大赛很难避免‘大手拉小手’的情况出现。”一个例证是,许多课题后面,是非常成人化的研究内容,许多选题光是实验材料就相当昂贵,而实验设备更是很难找到。大多数孩子都有比较良好的家庭背景,很多人至少有一个家长从事高层次的科技研究工作。

  加分存废之争出现

  加分一旦沦为腐败通道,就会极大地损害其他考生的权益和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因此,高考加分政策出现了存废之争。

  一派认为,即使加分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也不能因此而否定高考加分制度。以高考成绩作衡量标准,对有特长的学生来说,这种选拔方式并不能反映出学生的特点。这种制度上的缺陷会把一些比较优秀的学生拒之门外。因此不能因噎废食。

  另一派主张,应当彻底取消加分政策。加分之于高考制度只是一种例外性的补充规定,具有很浓的法外施恩色彩。“如果这种例外和补充过多过滥,势必对高考制度构成冲击,损害其公平性”。而且,过多过滥的加分政策已严重损害了中高考制度的公平和公正。因此,与其存在,不如取消。

  介于这两种观点之间的第三派则认为,对中考、高考加分进行规范整顿。

  新闻对话

  要注重制度保障

  笔者:为什么要建议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清理规范?

  洪可柱:近些年来,随着高招制度的逐渐完善和社会各界对其进行有效监督,高考招生正一步步走向透明和公正。但是,我们不能不注意到,这其中仍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仍有一些环节问题严重。这些环节不仅损害了高招公平公正的原则,甚至还沦为权势群体的腐败通道,高考加分制度就是非常明显的一例。加分政策涉及千千万万考生及其家长的切身利益,许多考生及其家长对不合理的加分政策以及由此衍生出的腐败现象非常不满。

  笔者:是什么原因造成高考加分政策沦为权势群体的腐败通道?

  洪可柱:主要是因为一些保障加分政策公平公正的做法,没有得到贯彻执行。比如,一些省份对享受加分等优惠招生政策的考生名单一直不予以公示,有的虽然公示了,但透明度也很不够,要么语焉不详,要么含混不清。再比如,今年教育部规定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必须经省统一测试合格后才能加分,但有些省就是不进行统一测试。

  笔者:是不是说,增加了透明度,就能解决问题?

  洪可柱:这也不见得,主要是因为高考加分所出现的问题是系统性的。

  笔者:您的建议函中提出的是“清理规范”高考加分政策,您是否并不赞成取消这个政策?

  洪可柱:我不赞成取消高考加分政策,尤其是照顾性的加分政策。对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等,我是赞成加分的,因为这是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的重要举措。但是,对于一些鼓励性的加分政策,尤其是一些缺乏刚性指标的加分政策,以及明显有违教育公平公正的加分政策,我认为应该进行清理规范。对于加分过程中出现的舞弊、腐败现象,不仅要加以清理,更要注重制度保障,防止假冒。L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加分因素导致了一些不公平现象L华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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