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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之福业户集体索火灾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0:35 南方新闻网

  家之福业户集体索火灾赔偿

  经协调家之福承诺对事件负责,呼吁业户签字确认火灾原因便于理赔

  ■新闻追踪

  本报讯(见习记者庄树雄记者陈以怀实习生庄礼幸)昨天上午,数十业户来到罗湖区梅园路的家之福装饰材料展示交易中心门前,要求家之福就火灾给他们造成的损失赔偿给出明确答复。后经街道办及警方协调,双方就火灾善后赔偿问题基本达成协议。

  【事件回放】

  48家店铺连环着火

  据悉,家之福装饰材料展示交易中心曾于今年7月2日发生严重火灾(本报7月3日A06版对此有报道)。交易中心里48家店铺连环着火,其中38家店铺里面所有的货物被烧光,直接经济损失达1500-2000万左右。

  记者中午到达现场时发现,通过街道办和派出所人员的初步调停,现场气氛已经相对缓和。在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赖书记的组织下,五名业户代表与家之福代表——董事长和经理进行了对话。临时会议上,双方讨论的焦点集中在理赔的额度与时间安排上。

  【家之福】

  受灾人不签字延误理赔

  家之福经理表示,该中心曾为交易中心的280户店铺买了一份共同保险,保险最高额为每个店面10万元。火灾发生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不断跟保险公司、消防队、公安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以确定火灾的起因和每家店铺的具体损失。在申请保险公司理赔的过程中,由于罗湖区消防大队8月7日下达的火灾原因认定书未得到火灾受害人的签字确定,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才造成了理赔的延误。

  月底可拿10万元理赔金

  在关于赔偿额度的讨论中,多数代表都表示他们在本次火灾中受到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即使能够拿到保险公司的理赔,也不足以弥补火灾造成的损失。

  家之福方面表示,发生火灾后,为了可以更加妥当顺利解决受害业主的问题,他们不仅多次跟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处理,而且也在公司内部进行紧张的讨论,制定了相关的补偿政策,如免费为所有受害业主重新装修店铺,以及在今年下半年甚至包括明年为受害店铺给予减租免租优惠等。

  经理在会上承诺,一定会对这件事负责,绝对不会草草了事。他要求受害业主保持克制,积极跟家之福磋商合作,在火灾原因鉴定书上签字,以利于保险部门开展工作。他还承诺,如果受害业主在火灾原因认定书上签字,将保证他们在8月底拿到预理赔10万元。

  【双方协定】

  明日下午磋商相关细节

  街道办赖书记最后承诺,将立刻成立专案小组介入调查协调。他表示,街道办可以为这些受害业主提供有关的技术人员和免费律师帮助解决该矛盾。双方决定在明日下午,到笋岗街道办对相关细节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磋商。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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