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清洁工归还保险箱拒收报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0:36 南方新闻网

  清洁工归还保险箱拒收报酬

  据介绍箱内有7万元现金和支票,56岁清洁工称拾金不昧是工作职责

  本报讯(记者李朝红实习生蔡木子)前日清晨,56岁的清洁工谭中荣,在园岭街道金满园酒楼附近扫地时,在路边花坛捡到一个保险箱。事后,他将保险箱送到管理处,然后交

给失主金满楼酒楼。谭中荣拒绝了酒楼200元的奖励,表示拾金不昧是工作职责。

  一年前,谭中荣从重庆老家来到园岭做清洁工。“他憨厚老实,从不占别人小便宜。”这是同事老韩对他的印象。

  谭中荣介绍,前日清晨5点半左右,他在金满园酒楼附近扫地时,“我突然发现酒楼旁边花坛里有一个箱子,提起来一看原来是个保险箱。”他把箱子搬到园岭管理处后,又出去清扫了。大约早上7点半,谭中荣回到金满园酒楼附近装垃圾。“我看到酒楼的保安和警察在那边寻找东西,”得知酒楼的保险箱丢失的情况后,谭中荣马上把他们带到管理处。

  金满园酒楼的保安介绍,酒楼可能是在8月12日晚上被盗的,前日早上发现保险箱不见后就报了警。该保安员说,保险箱内当时有7万元的现金和支票。

  对于谭中荣的行为,酒楼老板甚是感谢。“酒楼曾表示要奖励我200元,但我拒绝了。”谭中荣说,不管捡到什么东西,绝不会有占为己有的想法,都会交到管理处,“我根本没想过回报,捡到东西上交也是我的工作职责啊。”

  ■市民说法

  本月9日下午,54岁的贫困绿化工人唐同解,独自一人在草坪上捡到一个装有四万元现金的皮包。这笔钱,他要省吃俭用10年才能存下。但最后,他把钱上交警方,找到失主廖先生。廖先生感动之余,当即拿出两万元作为回报。唐同解称拾金不昧理所应当,得到回报也合乎情理。

  同样是两名清洁工人,也是同一年代出生,谭中荣和唐同解都有拾金不昧的精神。对此,市民也有不同看法。市民张先生说,给报酬主要取决于失主本身,唐同解接受回报没有不妥之处,因为是失主主动给的。但谭中荣的行为更为高尚。市民李女士说,如果对方拒绝报酬,她会感觉拾主真正在做一件拾金不昧的高尚事情。

  图:

  做了好事的清洁工谭中荣,昨天仍如往常一样忙碌。本报记者徐文阁摄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