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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迫怀孕女友卖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0:5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本报讯昨天,奉化法院一审宣判这起强迫卖淫犯罪案件,被告人严某和他的同乡王某因犯强迫卖淫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3000元。

  今年3月,在义乌打工的严某结识了19岁女青年柳某,两人建立了恋爱关系。一个月后,柳某就怀孕了,本打算做人流手术,但因手头拮据无法实施。严某就向柳某提议,到宁波来卖淫,赚一些生活费和做手术的钱,若能再积攒一点,就回老家结婚。柳某没想到男友

会动出这样的脑筋来,坚决不同意男友无耻的要求。但严某软硬兼施,身处困境的柳某最后还是无奈点头。

  两人从未来过宁波,严某想到自己的老乡王某曾来过宁波,就找王某“带路”。4月26日,三人一起来到奉化。因严、柳两人身无分文,路费、住宿费及生活费均由王某支付。王某当晚就为柳某联络了“生意”,柳某在奉化某宾馆卖淫后,将收入交给严、王两人。连续4天卖淫让柳某痛苦不堪。4月30日晚,柳某就向严某提出,自己小腹疼痛,而且正处于怀孕期,所以不想继续以卖淫维持生计,并希望严某到工厂找份工作赚钱。

  严某不但无动于衷,还同意王某动手教训柳某。三人回到住处后,王某就对柳某言语威胁,并持棍棒进行殴打,而严某在一边不作理睬。遭受暴力威胁的柳某不得不同意继续卖淫。当晚11时左右,从宾馆卖淫出来的柳某思量再三,走进派出所,揭发了严某、王某的犯罪行径。(屠传宏邢婷张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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